水地暖设计依据!
因为水地暖设计是良好施工的基础,设计和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和影响其使用效果,也会影响到其他工作的顺利进行与质量水平。
水地暖系统的设计应当经过严密认真的计算与细致的研究。
水地暖设计依据
1、《地暖通风及空气调节设计规范》(2001年版、修订版)
2、《实用供热设计手册》
3、《民用建筑节能设计规范》
4、《低温热水地板辐射供暖应用技术规程》(北京市2000年10月1日实施)
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7、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设计委托书
水地暖系统设计主要参数
第一、地板表面的平均温度:
①人员经常停留的地面,宜采用24℃-26℃,温度上限值28℃。
②人员短期停留的地面,宜采用28℃-30℃,温度上限值32℃。
③无人员停留的地面,宜采用35℃-40℃,温度上限值42℃。
第二、供回水温度;
①供水温度的上限值60℃、65℃、70℃、75℃等。
从安全和使用寿命考虑,民用建筑的供水温度不应超过60℃。
②供回水温差宜小于或等于10℃。
第三、热负荷:
①全面辐射采暖的热负荷,应按有关规范进行。对计算出的热负荷乘以0.9-0.95修正系数或将室内计算温度取值降低2℃均可。
②局部地暖采暖的热负荷,应再乘以附加系数。
采暖面积与房间总面积比值 0.55 0.40 0.25
附 加 系 数 1.30 1.35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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