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爱点亮灯火 发表于 2012-8-16 17:23:11

媒体称“小贪即是清官”实为官场不透明不公开

 因贪污受贿164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3年的山东德州民政局原局长刘治温,在庭审中为自己叫屈:“按潜规则,我应该发大财。”(综合近日媒体报道)
  这位官员的自白让我想起了另两条新闻:一是在无锡任职超过11年的原无锡市委书记毛小平,因“先后收受各种贿赂折合人民币57万余元,同时与两名女性“通奸”而落马。(《钱江晚报》4月23日);二是湖南湘潭副市长朱少中因7年内敛财200万元落马。(《检察日报》2月28日)
  三条新闻的共同点是,贪官们的落马没有招来谩骂反而引来同情。“他说的是实话,如果他放开贪的话,可能远远大于这个数。”这是网友对刘治温的热门评论之一。对于毛小平,网友说“先后收受各种贿赂人民币57万余元,还是折合,这官当得太清廉了!”。而2月落马的那位更是被有些网友称为“当代海瑞”!在同情中,还有不少网友揣度他们落马的原因:“是不是得罪了上面?”刘治温不等网民去同情他,自己已经开始喊冤叫屈了。可见“小贪即是清官”也是一些官员的想法。
  网民们这种“小贪实为清官”的逻辑,有点五十步笑百步的意思。但这种荒谬放在我们这,又不奇怪。因为在部分网民的意识里,很少有官不贪。既然贪腐才是官员生活的常态,那么小贪自然是清!
  而当某些官员自身也认为“小贪即是清”是常识时,则不仅荒谬,而且可怕。一个国家的官员自己明明贪了钱、损害了人民利益,还觉得是“受害者”,还觉得很有道德,那真是悲哀和恐怖。
  悲哀在于人在环境中的无力。网民无力,身为草民的他们对贪腐无可奈何;官员也无力,他觉得自己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草民”一旦当上官,情况似乎也不能好转。出身贫寒的朱少中在二十几岁的时候不也是现在的“蜗居”一代吗?但是一旦上了位,他就“在其位,谋其政”了——在这样一种对官场的想象中,人的位置在哪里?
  恐怖则在于,当这些官员自己都认同“无官不贪”之后,那么“无官不贪”就预言自证了。
  荒谬也好,恐怖也罢,我自己却很能理解人们对“小贪”的理解。也许你要给我讲法律,但是我想说,在一些地方,中国的法律是新型的“刑不上大夫”。现在不是动不了官员——而是为什么动,该怎么动,谁动谁不动平头百姓看不明白也说不清楚。法律一旦到了官场就变得捉摸不透,扑朔迷离。因此所有“上马下马”都在某种程度上被想象成了“政治运作”而非“依法办事”。既然是政治动作,那么这些被整下马的“小贪”们便多多少少带点替罪羊的悲剧色彩,于是引起了向来死磕贪官的网友们的“恻隐之心”。
  网民之所以会同情刘治温、毛小平、朱少中并揣度其落马的“背后原因”,实则是因为中国官场的不透明和不公开——信息不公开,规则也看不清。在毛小平案的报道中,可见“蹊跷”“颇有意味”、“内部流传”、“隐隐”等用语。所有人似乎都在暗示什么,但又什么都没说,一切需要去猜测。
  在不公开中埋伏着危机,这正是流言蜚语的重要来源。这就如严打谣言,但只要扒人衣服者,自己依然遮着掩着,就怪不得谣言如“离离原上草,春风吹又生!”我们都快被扒干净了,您倒好,还犹抱琵琶半遮面。(程曼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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