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再发校车惨案致四幼儿亡 有效监管刻不容缓
继2011年5月,河南淮阳一家幼儿园校车载送孩子途中遇路边砖堆刮擦,导致车内一名6岁女童当场身亡之后,昨日,河南校车起火引发全民再次对校车安全的关注,此次河南校车起火致使四名幼儿死亡,河南校车起火的原因尚未公布。河南超载校车起火 致4幼儿死亡
6月11日,河南省濮阳市开发区开州路办事处张仪村村内街道上,一辆超载幼儿园校车发生燃烧事件,致使四名幼儿死亡。事件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介绍,濮阳市公安局于当日18时01分接到群众110报警后,相关部门及负责人立即赶往事发地救援。据当地有关部门初步核实,发生起火燃烧的车辆系濮阳市开州路办事处豆村集幼儿园的一辆小型客车,车辆核定乘坐8人,事发时车内共有13名幼儿园学生和1名司机。燃烧共造成4名幼儿死亡,1名幼儿和司机重伤,2名幼儿轻伤,另有一名现场救援的群众轻伤。
校车使用标准有明确规定 “不是所有车辆都叫校车”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公布实施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明确指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幼儿园布局,方便幼儿就近入园。入园幼儿应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需要使用车辆集中接送的,应当使用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幼儿专用校车。
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很显然,事故中豆村集幼儿园的“小型客车”根本没有资格被称之为“校车”,正如白岩松所言,“并不是所有接送孩子的车辆都叫校车,那是对校车的侮辱。”在河南濮阳发生校车惨案的同时,全国有多少孩子正坐在所谓的“校车”里面临着潜在的危险?
解决:政府补贴+法律完善+有效监管
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相关专家认为,应该从政府补贴学校购买专业校车、完善校车购置和使用相关规定、并实行有效的监管措施入手。
其实,校车在一些发达国家,已经被政府纳入了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比如在美国,已通过了校车安全立法、校车安全管理法律、校车制造安全技术强制性标准,规定校车拥有的路权高于消防车、救护车等。
相关专家表示,学校作为车辆的采购方,需要在一些政策上得到政府的认可,给予一定的补贴或补助。据了解,在美国,每个孩子每年的校车补助是近600美元,这可以大大减轻学校的负担。 要想做好校车安全工作,还需要加大法律监管力度。近年来,全国各地校车交通事故频发,这些悲剧的发生,让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刻不容缓。
据了解,目前,一些学校、幼儿园在招生的时候为了争抢生源,着力宣传“有车接送”这一优势,来吸引家长。实际上,部分幼儿园却没有车辆,等招了一定的人数后,就去租用个体户的营运车辆接送孩子。而这些个体户司机安全意识十分淡薄,没有正规的营运手续,还有的车辆未办理强制保险和座位保险,这说明,许多地区在校车的购置与使用上,存在监管的空白。
此外,有网友表示,要保障校车安全,还应该像国外那样给校车一定“特权”规定,比如特殊线路、不准恣意赶超校车等。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