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小学不得公布学生考分 不准以成绩排位
核心提示今后,我省中小学将不准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准以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和编排学生座位。昨日,我省召开了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开学电视电话会。会上,教育厅就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A
学校不准以考试成绩
编排学生座位
孩子家庭作业多,常要做到晚上十一二点,经常有家长反映作业问题。
省教育厅厅长王艳玲说,目前,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集中反映在:一是“超时”,即延长学生学习时间,占用节假日、双休日补课和上新课,违规安排早晚自习;二是“超量”,即超过规定作业量布置作业;三是“超标”,即学科教学和考试超出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
对此,省教育厅要求学校不得利用节假日、双休日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不得延长学生学习时间,学生家庭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
同时,认真规范各种考试,坚决制止随意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现象。不准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准以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和编排学生座位。
B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严禁收择校费、赞助费
往年孩子入学时,学校收费问题成为家长反映的热点:年龄小一个月、证件少一个、晚一天报名要多交点钱……一些学校的乱收费行为引起家长不满。
省教育厅要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收取任何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择校费、赞助费等各种费用。制止通过招收特长生方式收费的行为,制止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和收费的行为。严禁举办“占坑班”,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从今秋学期起,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严禁以借读生、自费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
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在保教费外另行收取费用。
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不得在正常教育教学计划之外组织有偿补课活动。严禁公办中小学举办或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有偿补习班。严禁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凡是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的,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奖、晋升、职称评选等资格,并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C
开学前后各地检查所有校车
校车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开学前后,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等部门对辖区所有校车检查一遍,确保不漏过一辆校车,不漏一处安全隐患。
每月,教育厅将对各地校车安全情况进行抽查,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和督查情况台账,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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