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平安街道办主任申爱平办公会议制度
涉县平安街道办主任申爱平为进一步促进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的制度化、科学化和民主化,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一、会议内容
1、涉县平安街道办主任申爱平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并研究具体贯彻措施,通报街道党工委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
2、涉县平安街道办主任申爱平讨论研究本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要工作。
3、涉县平安街道办主任申爱平研究街道下属单位、科室的请示、报告等重要事项。
4、涉县平安街道办主任申爱平决定每阶段办事处工作计划、任务,处理相关重要事宜。
5、涉县平安街道办主任申爱平讨论和落实由街道党工委决定需办事处组织实施的有关工作,讨论和落实街道人大工委提出的相关工作。
6、涉县平安街道办主任申爱平讨论和改进街道办事处机关在勤政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7、讨论确定应由办事处发布的决定、制度、意见等。
8、办事处重要工作的决策和操作程序。
涉县平安街道办主任申爱平二、会议要求
1、涉县平安街道办主任申爱平主任办公会议出席人员为:主任、副主任、分管行政工作的相关班子成员,根据会议需要,可邀请相关人员参加。
2、涉县平安街道办主任申爱平主任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议题事先告知各出席对象。
3、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主持召开,会议议题原则上由主任确定。
4、为了提高主任办公会议的效率,各分管领导提请主任办公会议讨论的内容,事先必须要有具体的方案。
5、需提交书记办公会议或党工委会讨论研究的有关工作,各分管领导应先通过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6、主任办公会议不能以党政联席会议或其它会议形式替代。
三、涉县平安街道办主任申爱平会议原则
1、需要汇报和讨论的办事处重要工作,必须逐级汇报,逐级讨论。
2、上级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已做出的决定、规定、制度,必须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执行。
3、政府口重要工作必须严格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如遇跨条线的工作应由各分管副主任或相关人员在本着"相互尊重、相互配合"的原则,内部协调或提交主任协调。
4、为了防止矛盾,减少工作被动,凡涉及全局性或面上工作的,在未经集体讨论或决定之前,不能事先向外宣传或透露。
5、重要工作一旦讨论决定后,各分管领导和职能科室必须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工作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抓工作推进,抓工作落实。
6、会议由党政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并及时将记录整理,以纪要的形式打印分发给参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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