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娱乐消费有理 湖北神农架"点钟"局长不倒
湖北神农架就业局局长"点钟"消费公款报销曾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10月29日神农架林区党委政府连夜召开会议组织调查,并承诺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接受新闻舆论监督。此事过去1月之久尚无结果。不久前网上曝光了两张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某休闲中心"点钟"消费的报销清单,有网友曝料是神农架林区就业局局长在该单位财务报销的"点钟"费用,并指认签单者就是局长本人。此事曾在网络上广为流传,国内众多新闻媒体报导,成为当时一个热门话题
据向该就业局办公室了解,该局人员称帖上反映的事情神农架纪委已经调查过了,当事人就业局刘运山局长没有受到任何影响,至今仍在正常上班。当地网络载文认为用公款进行"点钟"等高消费娱乐很正常,甚至神农架个别领导也持相同观点。
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挥霍浪费公共财产,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二)违反规定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的;早在2009年浙江省某市审计局局长按摩费报销被纪检部门严肃查处。
http://imgcdn.kdnet.net/UploadSmall/2012/10/27/13513315166651264.jpg
http://imgcdn.kdnet.net/UploadSmall/2012/10/27/13513315304053141.jpg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