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系江洋大盗,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金际凯,男,苍山人,苍山县凯立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苍山县人大代表,现系莒县公安局网上通缉的逃犯。其于2012年10月26日伙同自己豢养的胡伟、苏传强、宋沂蒙等人在莒县偷盗了黄新建的桂花13棵价值三十余万元,案发后莒县公安局先后对除金纪凯外的四人刑事拘留,并对金际凯发布了通缉令。苍山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蔡纯良,公安局副局长赵光等人知情后亲自带着金际凯到莒县公安局投案并为其说情,金际凯通过通过苍山县委、山东省公安厅某副厅长向莒县县委施压,从而通过各种方式向受害人黄新建施压,在2012年12月31日莒县公安局在同受害人黄新建谈话后,将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四人予以释放,金际凯被放回,没有采取强制措施,人大代表资格没有被罢免,从而可能逃避刑责!金际凯黑社会势力强大,作为苍山县的富豪,曾因为抢劫罪入狱八年。据知情人士透露,金际凯虽坐拥几十亿资产,但其为人偷盗成性曾有过多次盗窃他人财物的事件发生。在莒县偷盗事件发生后,金际凯利用个人关系通过山东省、临沂市、苍山县的各级领导为其疏通摆平,个别领导更是不遗余力的袒护他。在有记者了解本案的情况后,认为极具新闻价值,但是在去苍山采访后准备发稿之际,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办刊司的领导却进行干预,严禁发稿报道此事,个中原因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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