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莱西:百年沽河毁于一旦,数百职工为其殉葬!
尊敬的各级领导你们好!我是青岛第二酿酒厂的职工家属,快过年了,别人都是心情愉快的迎接春节的到来,但是对于酿酒厂三百余员工来说在过关,我们目前的心情相当沉重,面临的境况起因让人愤怒!因为我们三百多名员工的养老保险费已经很久都没有缴纳了。我们抗争许久无果的情况下,彻底断绝了我们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http://img14.poco.cn/mypoco/myphoto/20130125/17/66407865201301251750491590314203459_004.jpg
青岛第二酿酒厂(莱西人叫沽河酒厂)坐落在青岛莱西市烟台路洙河南岸,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沽河酒已有详细的历史记载,厂子搞得相当红火。但是只从92年耿成尊来到成为企业负责人后,因为他根本不懂企业管理,加上个人的私欲心比较严重,赚的钱只知道往自己腰包里装。以至于将企业抵顶一空,根本就不顾我们工人的死活,更不管我们以后怎么办!导致亏欠养老金近两千万元,企业经常处于停产状态。利用厂房出租的收入,雇佣社会闲杂人员维持秩序,阻碍工人进厂。目前职工中的一部分人已经到了退休的年龄,劳保没有及时缴纳,无法办理退休手续。将来该如何生活,怎样就医等一系列问题摆在他们面前,是欲哭无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青岛第二酿酒厂应该为他们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但是耿大厂长却坚决不予缴纳,为此他们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至今没有明确答复,而且几百名职工还是企业合法股东,可见耿大厂长办法之多,能量之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缴纳的,可以加收滞纳金"。确切地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赋权于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但是他们这么多年没有缴纳保险费,那么莱西市的劳动行政部门干嘛去了?
青岛第二酿酒厂于1999年改制,改制之前隶属于莱西市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在改制后,酒厂曾对员工进行集资入股,目前我们这些员工其中一部分还属于股东性质,但是从改制以来不用说分红,连保险金都不给缴纳,心里都是冰冷冰冷的。而据员工们调查,耿成尊厂长自己却有多处房产,过着逍遥的生活。本来应该属于职工的钱被耿成尊全部贪污,装进自己的腰包。而自己却无能为力,到底是社会制度的悲哀还是命运的悲哀?让他们在心里一次次的呼唤正义的力量能够出现!根据国家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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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沽河酒厂三百余名员工一致强烈要求,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清查耿成尊的个人资产来源,追究属于耿成尊的法律责任,并为他们缴纳拖欠的近两千万养老保险费。同时将拖欠他们的劳保一次性偿还。也别无他求,百年沽河毁于一旦,数百员工跟着遭殃。难道这就是国企改私企所要付出的代价?那么这代价也太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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