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的梦境 发表于 2013-2-24 21:45:54

吉林民警策划惊天假案,律师被诬告蒙冤坐牢

吉林市的贺女士和前夫裴昌力离婚已经13年了,但因为贺女士的房屋拆迁,裴昌力仍受其株连,被人诬告蒙冤坐牢。裴昌力是一名律师,10年前就去北京定居了。他和贺女士有个儿子,由贺女士抚养。黑马拆迁公司经理顾大杰为了逼迫贺女士接受他们的低补偿,便勾结昌邑区司法局局长王春,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佐吉祥(顾大杰朋友),公安局民警张维国等人,策划假案,指使多人对裴昌力诬告长达3年之久,但因裴昌力从未做过违法的事情,他们黔驴技穷。前年7月份王春谎称司法厅检查,在贺女士曾经营过的法律服务所负责人那里,骗走了贺女士当年经营时的银行往来账目等材料,他们发现1999年3月份,吉林市圣鑫公司有一笔50万元汇入了法律服务所的账户,他们马上找到了该公司的法人李文华,指使其诬告裴昌力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了圣鑫公司的50万元注册资本金。诬告人李文华现有外债五千多万,两个儿子都吸毒。去年5月24日张维国等人以职务侵占罪将裴昌力在北京逮捕,经昌邑区检察院审查认为裴昌力无罪,检察院没有批捕。但张维国仍贼心不死,他马上又勾结龙潭区检察院,将案件移送到了龙潭区。裴昌力户籍在昌邑,龙潭检察院有什么权利受理此案?裴昌力于6月7日晚10点办理了取保候审,第二天下午1点张维国等人把裴昌力送到了龙潭分局。龙潭分局正在给裴昌力取笔录时,龙潭检察院批捕科就去了3个人,在卷宗都没有看的情况下,就在公安局给裴昌力下达了批捕通知书。吉林市公检法办案效率这么高吗?检察院都到公安局现场办公了?其实他们心里很明白是假案,不敢给裴昌力时间,怕他找到证据,就达不到帮助拆迁公司绑架人质的目的了。在1998年到2000年期间,李文华向裴昌力和贺女士借款6次,共计154万元。其中104万元至今都未偿还。李文华诬告裴昌力侵占圣鑫公司的50万元注册资本金,其实是李文华为了注册圣鑫公司验资,向裴昌力借了50万元。公司成立后,通过圣鑫公司账户转入法律服务所账户还给裴昌力的。裴昌力被批捕后,家属很快就向检察院递交了当年的多份书证和李文华欠裴昌力104万元的5张欠据。此诬告案去年8月份就已经告破了,但龙潭检察院为了给诬告人创造更多的时间策划新的假案,却要以不属其管辖为由,企图把案件再次移交给昌邑,后因昌邑检察院不予受理,阴谋才未得逞。龙潭检察院办案人李文艳去年12月份对裴昌力家属说:“8月份已经撤案了,10月份又重新立的案,按照检察院的审查程序,把人关押到4月份都是合法的。”裴昌力家属对李文艳说:“人都被你们关押7个多月了,马上就要过年了,只要你们把人放了,你们抓错人的事情我们就不追究了。”李文艳说:“你能做主吗?你能代表你们全家吗?”裴昌力家属回答:“我能代表我全家。”李文艳说:“那好,我向领导请示,春节前肯定会给你个结论的。”既然检察院去年8月份已经撤案了,为什么不放人?案件并未退回公安局2次补充侦查,为什么10月份又重新立案了?龙潭检察院在对裴昌力非法超期关押了3个多月后,于2013年1月14日将裴昌力起诉到了法院。在法院的卷宗里,家属在去年7月份就向公安局办案警官富朋提供的4份重要的原始书证,为什么法院的卷宗里没有了?是谁为了达到起诉的目的,销毁了证据?裴昌力现已蒙冤坐牢9个月了.至今仍被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里。此诬告案,比赵作海冤案更加令人发指。这种珠帘式的拆迁是吉林市拆迁公司惯用的手段,很多人都深受其害。有些执法人员,贪赃枉法,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如果这样的腐败分子不被绳之以法,老百姓的安居乐业只能是一句笑谈!债权人被债务人诬告坐牢,天理难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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