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好事合同中划定的验收
以材料验收为例:在家装合同的有关章节中,笔者曾经建议,材料验收应该明确验收人。也许验收时划定的验收人不到场(验收职员又没有合同商定的验收人授权),也许验收人到场但没有负起验收的责任。材料的验收:
提示:假如消费者缺乏采购材料方面的知识或渠道,就需要请施工企业提供必要的支持。还有的消费者自己在泛起材料采购题目之后,把责任推到装饰公司身上,以为责任在于装饰公司不给自己帮忙所致。但是,笔者也发现,一些业主把装饰公司为自己采购材料提供匡助看成是装饰公司的义务。由于,笔者碰到过这样的事情,业主在材料进场时对材料进行了验收,但是当时没有履行必要的手续。所以,商定验收时间非常必要。严格意义上讲,这样做都存在法律上的漏洞。
1、需要甲方配合的材料采购过程:前面我们谈过,家庭装修过程中常常泛起关于材料的扯皮题目,而这种扯皮一般表现为合同的甲方指责乙方掉包材料。
3、装饰公司为消费者提供采购材料方面的支持不是义务的:笔者在审查家装合同的过程中曾经发现过多个合同中有与采购材料有关的条款;从积极的意义上讲,这是一件好事。
2、材料验收时合同中划定的验收职员必需到场:不管是家装行业内的人士仍是消费者,好像对合同都没有上升到法律角度的那种意识。但是,在实际操纵中,合同的甲乙双方往往对合同中划定好的材料验收人没有当真对待。至于装饰公司假如不但愿与消费者在材料方面扯皮,采购材料时请消费者一起去是一个没有办法的办法。实在,装饰公司所从事的是一种贸易行为,没有哪一条划定装饰公司必需为业主提供采购材料的支持。这样做才是一个较完整的过程。
2、需要乙方配合的材料采购过程:作为合同甲方的业主对采购装饰材料所必须的知识了解未几,所以,需要装饰公司的专业职员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但是,因为另一方没有证据在手,对这样的结果也没有办法
3、验收程序必需严格:验收人对合同中划定的每一个材料商定都应该进行必要的检查,如材料质量,材料规格,材料数目。
1、通知合同另一方材料验收的时间:材料采购以后,采购方就需要通知合同的另一方预备对材料进行验收。但是,家装合同本身就是一份法律文书,假如不当真对待就有可能泛起不必要的麻烦。而且这个验收最好是铺排在材料进场时立刻进行。以免泛起材料进场时,另一方没有时间对材料进行验收,影响施工进度。事后,业主又反悔了,而且对自己的验收结果不认账。
4、合同中划定的验收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字:假如检查结果材料合格,验收人就应该在材料验收单上签字。
采购材料
。但是,有一个条件,您应该相信他们。所以,笔者建议合同双方,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泛起,合同乙方在采购主材时,最好与甲方订好时间一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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