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市向企业主违规征收“仇富费”
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清流县,沙县等地拥有丰富的煤炭,萤石,石灰石等矿产资源,征收矿产资源税等也成为上述地方重要的经济来源,并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靠依法经营的广大矿产开发企业理应受到政府的扶持,但是,他们在当地屡遭“仇富”。在明溪,清流,沙县等地多年来向企业征收除国家明文规定外,还另征收地方规费(地方开发基金),按每吨60-100元不等。据初步统计,仅一个县向矿产开发企业征收6千万到1亿元。
据调查,在福建周边省区皆无此收费,三明市此项收费是违规收费,被戏称为“仇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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