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多米 发表于 2013-5-7 17:16:16

"黑社会"的帽子切莫乱扣

当人们的目光聚焦在重庆市如何纠正打黑错案,如何为薄熙来和王立军的"黑打"埋单的时候,另一起涉黑案的"黑打"内幕在河南信阳浮出水面。信阳淮滨县王伍等27人涉黑案近日被河南省高级法院以"原审认定部分事实不清"为由,撤销了信阳中院的一审判决,并发回重新审判。(据5月6日博闻天下)在不少地方,一些人往往谈"黑"色变,因为,一些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罪恶累累,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也给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人们对"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深恶痛绝的同时,也深切期盼执法部门在打黑除恶方面尽职尽责,还公众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但是,打黑除恶是确保一方平安的大事,千万来不得半点儿戏,办案人员需从摸排线索、查找证据上多下工夫,把每一起涉黑案件都办成公平公正能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不然,就有可能使一般的案件甚至是无辜者被扣上"黑社会"的帽子,这样的话,就偏离了打黑除恶的初衷。
  信阳淮滨县王伍等27人涉黑案近日被河南省高级法院以"原审认定部分事实不清"为由,撤销了信阳中院的一审判决,并发回重新审判。由此可见,当初在侦办这一"涉黑"案件时存在疏漏,颇有将"黑社会"的帽子乱扣之嫌。要知道,一些公务人员在工作中态度不好,或者因为执法得罪人的现象并不少见,假如执法部门在侦办案件时只是听信一面之词,或者是迫于上级有关领导的"指示",势必办不出公正公平又透明的铁案;假如执法部门在侦办案件时预先设定"涉黑公式",在调查取证上作"填空题",肯定也办不出经得起时间和法律双重检验的铁案;假如案卷中很多事件的描述很像写小说,连具体的发生时间都没有(或者没有查清),就更难办出让涉案人员和社会各界信服的铁案。
  笔者认为,执法部门在打黑除恶过程中,贵在打出"真黑"、打出实效,而不是将不怎么与"黑社会"沾边的案件硬往"涉黑"上拉扯,可以说,信阳淮滨县王伍等27人究竟属不属于"黑社会",不仅侦办此案者心知肚明,而且当地群众也非常清楚,当然,作为涉案人员他们应该也非常清楚自己的所作所为能否算得上"黑社会"。此案被河南省高院发回重审,就是为了避免"黑社会"帽子乱扣,相信再重审之下,清浊自辩,"黑社会"的帽子不会那么容易扣在一般人的头上。(作者:凡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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