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妇逛街 发表于 2013-6-3 14:22:57

爆炸新闻!吉林电梯“生死状”法院牵出司法界最“雷人”假案!!!

某法院雷人之语:因为判不了他,放出来怕他告状,还是押在看守所里最安全!

  吉林市的尹女士1996年在昌邑区投资成立了一家法律服务所,聘请了区公证处的退休主任王忠孝(已病故)为该所的负责人。尹女士2000年末与前夫裴昌力离了婚,裴昌力是一名律师,十年前就去北京定居了。
  
   2009年末尹女士法律服务所名下的一处门市房要拆迁,黑马拆迁公司给出的补偿价是每平米2800元(该地段每平米3万),因补偿价过低,尹女士和拆迁公司经理顾大杰发生了争执。顾大杰很快就勾结法律服务所的主管部门昌邑区司法局局长王春、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佐吉祥(顾大杰朋友)找到尹女士,佐吉祥威胁尹女士说:“房子是98年你的180万债权法院判决给你的,现在拆迁就给你180万,你要是敢嫌少,司法局就把你的房子给充公。”他们的无理要求遭到了尹女士的严词拒绝。

    王春等人见恐吓不行,马上又让人找到当年向尹女士经营的诚信公司借款180万的债务人,蛟河文华运输公司的法人李文华,他们指使李文华2010年3月到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诬告尹女士和裴昌力诈骗其房产,市公安局认为李文华纯属胡说八道,未予理睬。
但王春等人却仍不死心,2010年6月又勾结昌邑区公安局民警张维国等人对尹女士和裴昌力进行非法调查,张维国等人在为制造假案收集伪证时找到了一本尹女士法律服务所2006年就丢失并已经作废的房证,张维国等人在明知是尹女士作废房证的情况下,不但没有把房证还给尹女士,却把作废房证给了李文华。李文华拿到作废房证不久,就用作废房证诈骗了200万。

   李文华现有外债五千多万,两个儿子都吸毒,只要一露面,屁股后面就跟着一群债主!
张维国等人为了制造假案四处收集伪证,但因尹女士和裴昌力从来就没有做过违法的事情,他们费尽心机,却无处下手,他们黔驴技穷了。

  2011年5月王春等人找到裴昌力80岁的母亲,他们骗老人出具了一份裴昌力失踪的证明,把裴昌力伪造成了法律服务负责人,勾结拆迁公司和评估公司在尹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闯入尹女士的房屋进行评估,企图霸占尹女士房产。
  
  尹女士发现后,带着八十多岁的母亲到昌邑区政府办公大楼维权,此事在政府大楼里引起了轰动,区领导安排区调解委员会,在区司法局办公室召开了现场会,让区司法局副局长孙长军代表司法局向尹女士承认了错误并道了歉。区政府还录了像。
  
    2011年7月王春等人又谎称司法厅检查工作,在法律服务所承包人那里骗走了尹女士经营期间的往来账目等材料,他们发现1999年3月29日,李文华的吉林市圣鑫公司有一笔50万零153元存入了法律服务所的账户,5月24日法律服务有一笔50万元存入了裴昌力的个人账户。王春等人认为制造假案的机会终于到来了,他们马上又勾结张维国等人找到李文华,他们指使李文华诬告裴昌力侵占了圣鑫公司的50万元注册资本金,因其一直在外地躲债,13年后才发现为由(公司早已注销多年),于2011年8月到昌邑分局报了案。
2012年5月24日张维国等人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将裴昌力在北京抓捕。事实是:圣鑫公司的50万元注册资金是李文华为了成立圣鑫公司验资向裴昌力借用的,其中的20万零152元是裴昌力从尹女士的定期存折直接转入圣鑫账户的,另外30万是裴昌力亲自用现金存入圣鑫账户的。圣鑫公司成立后,李文华通过法律服务所的账户将借款还给了裴昌力。如此荒唐的假案竟然能立上案?不贪赃枉法谁能信哪?

  在该笔借款还回后的一年内,李文华又分五次向裴昌力和尹女士借了105万,至今都未偿还(有借条为证)。前几年多次找她追讨无果,后来就连她人影都找不到了。
  
  裴昌力被抓捕后经昌邑区检察院审查认为证据链有问题未予批捕,裴昌力于2012年6月7日晚10点办理了取保候审。
  
   但张维国等人却贼心不死,他们又以圣鑫公司注册地在龙潭区为由,将案件转到了龙潭分局。
6月8日下午1点,张维国等人将裴昌力带到了龙潭分局,龙潭分局办案民警富朋正在给裴昌力取笔录时,龙潭区检察院就去了三个人,他们连卷都没看,就在龙潭分局下达了批捕通知,将裴昌力批捕了。

   裴昌力被批捕后尹女士很快就找到了当年圣鑫公司向裴昌力偿还50万注册资金的股东会议决议、股金转让协议和105万元的借据等书证交给了办案民警富朋,此诬告案去年8月就已经告破了,龙潭分局也于8月30日把案子撤了。

   但龙潭检察院和龙潭分局为了给张维国等人制造新假案争取时间,撤案后仍将裴昌力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里。很快张维国、李文华等人又策划了一起假案,他们准备对裴昌力严刑逼供,屈打胜招。龙潭区检察院和昌邑分局狼狈为奸,企图以案件不属于龙潭区管辖为由,想再次将案件移送回昌邑,后因昌邑检察院不予受理,他们阴谋才未得逞。

  为了达到帮助拆迁公司绑架裴昌力做人质的目的,龙潭分局和龙潭检察院明知裴昌力无罪,却仍将其关押在看守所里。
  
  10月26日有人撤掉了四份尹女士向办案民警富朋提供的书证,再次以涉嫌职务侵占罪重新立了案,并于2013年1月16日起诉到了吉林市龙潭区法院。
  
   裴昌力被起诉的一周后(1月21日),李文华就勾结吉林市中级法院执行庭和吉林市房管局权属科科长王权愧等人,把裴昌力伪造成了法律服务所负责人,让李文华以文华公司的名义(文华公司已注销多年,法律服务所当年负责人也去世了,根本就无权再主张权利了)谎称房屋面积有异议(纯属胡说八道),让中级法院下达了一份协助转移通知书,他们让李文华用尹女士作废的房证补办了新房证,将尹女士手中合法有效的房证给作废了。他们这种行为和强盗还有什么区别吗?

    吉林市中级法院民事二庭法官郭某勾结李文华,他们为了达到诈骗尹女士房产的目的制造虚假诉讼。4月22日中级法院郭某企图以查案为由,隐瞒自己身份,将尹女士骗到中级法院五楼法警室一个没人的房间,企图骗走尹女士手中房产的法院判决书等书证原件,他们企图勾结房管局权属科王权愧等人销毁尹女士房产档案,诈骗尹女士730平米价值千万的门市房。尹女士已经到中级法院纪检报案了。
   裴昌力被诬告案3月26日9点40分在吉林市龙潭区法院开庭了,裴昌力被起诉后有人企图骗走尹女士手中所有的证据原件销毁,还有人让尹女士拿30万给某部门赞助。在开庭前又有人通知裴昌力家属开庭时间改到12点30分了,企图阻止家属出庭举证,他们的阴谋均被识破(以上所述均有录音为证)。

  诬告人李文华和帮她做假证的8个人都未出庭,只有龙潭检察院的两个公诉人出庭了。证人都是李文华的亲朋好友,证言都是好像、听别人说的、大概等,没有一个人证明是自己亲身经历过的。
  
  在法庭上公诉人李文艳被裴昌力和代理律师多次质问得哑口无言。裴昌力儿子当庭向闫法官提交了股东会议决议、股金转让协议等四份书证原件,在法庭上尹女士强烈要求闫法官收到四份证据原件时在复印件上签字,被闫法官拒绝了。公诉人未对裴昌力儿子提供的书证及裴昌力和代理律师的陈述提出任何质疑。
  
   裴昌力是1月16日被起诉的,至今已经4个半月了,5月30日下午裴昌力儿子给龙潭区法院刑事二庭的闫法官打电话,询问案件审理结果,闫法官说:“法院领导还在研究,没有结果。”

  一个月的审理期限,吉林市龙潭区法院4个半月都不结案,裴昌力已经捎出遗书要自杀。这种绑架人质的拆迁方式是吉林市拆迁公司在拆迁中惯用的手段,很多人都深受其害。一些执法部门贪赃枉法,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裴昌力已经和尹女士离婚13年了,但为了尹女士的房子拆迁仍受其牵连,因为拆迁公司知道,裴昌力和尹女士有一个共同的儿子,裴昌力的儿子是不会忍心让自己的父亲坐牢的!
在裴昌力被关押在看守所里做人质的一年里,裴昌力的儿子被折磨的多次要自杀,尹女士也被折磨的精神有些失常了。此假案在吉林市政法系统引起了极大的轰动,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很多人都说:整不了房子了,就开始整人了!整不了人了,又开始整房子了!

  为了诈骗尹女士的房产,吉林市昌邑区司法局、昌邑区公安局策划假案,龙潭区公安局,龙潭区检察院和龙潭区法院将裴昌力关押在看守所里做人质,吉林市中级法院和吉林市房管局勾结李文华实施诈骗!吉林公检法已经黑暗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了。这样的腐败分子不被绳之以法,公平正义岂不是句笑谈?
  
    债权人竟能被债务人诬告坐牢?天理都不容啊!
此假案必将引爆吉林市政法系统腐败窝案,请网友拭目以待吧!
吉林司法让中国司法界为之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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