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其名曰 发表于 2013-7-17 19:01:48

(转载)日照五莲首富郑兆发罪大恶极,请还我股东公道

我们是日照鲁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实名举报我们公司法定代表人郑兆发(原五莲县公路局局长曾因经济犯罪清除党籍,判刑三年后竟不知什么原因又任五莲县建委主任兼县建筑公司经理)骗取国家巨额劳保资金、诈骗按揭贷款、伪造股东签字、贪污公司财产、私吞股权、侵吞巨额国有资产等罪状。希望有关领导予以关注重视。
郑兆发利用职务便利,伙同老婆王金磊(五莲县建筑工程管理处书记)、弟弟郑兆江,采取伪造股东签名等非法手段,大肆侵占公司巨额财产已早为人知,但是郑兆发却仗着在五莲关系极硬,一手遮天,无视法律和公司章程,一步步侵吞公司财产。
郑兆发从不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会,从不向股东提供年度财务报表,而是与老婆、弟弟、个别管理人员结为利益共同体,长期把持公司,长期非法侵占公司财产。
郑兆发非法侵占行为被我们股东发现后,我们要求其将侵吞的财产归还公司,要求其公开公司财务状况。郑兆发不仅不按章办事,竟然公然叫嚣自己经历过大风大浪,认识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政府部门一把手领导,而拒不公开公司财务,拒不交出其侵吞的财产,并威胁部分维权的股东和职工。
以下是郑兆发犯罪事实:
1、改制时隐瞒、侵吞巨额国有资产
现日照鲁盾建筑机械邮箱公司,是原五莲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日照市区的子公司,2001年竣工,公司占地二十余亩,厂房面积2000平,一座2600平米的三层办公大楼、时间工人宿舍、食堂、餐厅、锅炉房等,价值上千万元。
2002年在国有企业改制时,郑兆发在老婆王金磊的权力操纵下,大肆侵吞国有资产,把这本该参与改制资产评估的国有企业,偷偷藏匿起来,没有上报,变成了郑兆发、王金磊(五莲县建筑工程管理处书记)的私有财产,其老婆王金磊成为了该公司的法人。
2、非法侵占投资款1000余万元
    2006年1月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弟弟郑兆江、老婆王金磊合伙非法侵占我们公司用于日照福馨置业有限公司的投资款1001万元,这可是所有股东以及所有的工作人员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可是郑兆发却占为已有。
3、诈骗按揭贷款近600万元
2006年福馨大厦开始建筑,郑兆发、王金磊与2007年2月9日、13日,3月28日以借用多人身份证、编造虚假购房合同,提供虚假资料等手段,从工商银行日照高新支行诈骗按揭贷款24笔,共计589.55万。
4、伪造股东签名,侵吞股权近300万元
2007年10月5日,郑兆法、老婆王金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伪造了其他股东签名等恶劣手段将属于我们公司的子公司鲁盾机械有限公司股权268万元,以老婆王金磊的名义侵吞。
5、利用公司改制,侵吞公司财产1000余万元
在日照鲁正建筑公司成立及原五莲县建筑公司改制过程中,郑兆发贪污原县建公司财产作为个人在日照鲁正建筑公司的投资。至2003年利用资本公积金转增,共侵吞公司财产1081万。
6、侵占公司房屋财产,100余万元
    长期侵占日照福馨置业有限公司位于五莲"万福园"高层的财产两套,价值100余万元。
7、虚报资料、骗取巨额国家劳保资金
    十多年来,郑兆发伙同其妻王金磊(五莲县建筑工程管理处书记)利用在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的职务之便,虚开养老保险发票、虚报员工人数、工伤人员数量等手段,骗取了国家的巨额劳保资金。
我们相信正义最终会得到伸张,违法犯罪行为终会得到追究。无论郑兆发如何的有钱有势,正义和法律不会被金钱和权势所击倒。基于上述信念和事实,我们将郑兆发等的犯罪问题曝光于众,恳请有关部门立案查处,依法处理,早日将郑兆发绳之以法!!!
以下为实名举报的股东签名(部分)
http://img142.poco.cn/mypoco/myphoto/20130717/18/1737844762013071718504507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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