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法官枉法联盟制造假案、致案外人蒙冤百万!
一份证据确凿私刻公章、假冒当事人天津市汉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签字伪造的《钢材购销合同》缘何被天津市宁河县人民法院(2007)宁民初字第614号民事判决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8)二中民二终字第151号民事判决中作为重要证据判决李俊山负责连带责任付清货款二十万元和赔偿违约金七十万零六千元?黑司法是怎样达到违反法定程序的无中生有、黑白颠倒、嫁祸于人的呢?天津市昊兴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于长兴与天津市汉沽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法人代表吴洪旺双方签订的《钢材购销合同》中的担保人天津市宏起建筑工程安装公司张立庆谁是谁非请社会依法公论?http://img142.poco.cn/mypoco/myphoto/20130719/13/53251193201307191351093715193753569_00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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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方-天津市昊兴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于长兴恶意诉讼的厂商
二、乙方-天津市汉沽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法人代表吴洪旺是虚假的乙方
1、经过代理本案的贾林律师向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企业登记调取档案查找后,根本没有天津市汉沽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这个企业。更没有法人代表吴洪旺这个人。
2、天津市汉沽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第五项目部公章是虚假的法人代表吴洪旺私自在大街上找没有经营权利非法经营的小商贩私刻的。
3、天津市汉沽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第五项目部公章是虚假的法人代表吴洪旺何许人也?经有关人士介绍吴洪旺是社会闲散人员(没有单位、没有固定收入)。
三、《钢材购销合同》中的担保人天津市宏起建筑工程安装公司张立庆何许人也?
1、经过代理本案的贾林律师向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企业登记调取档案查找后,根本没有天津市宏起建筑工程安装公司这个企业?
2、更没有天津市宏起建筑工程安装公司法人代表张立庆这个法人代表。
四、那么天津市黑司法是怎样达到违反法定程序的无中生有、黑白颠倒、嫁祸于案外人的呢?
1、天津市昊兴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于长兴用这份伪造的合同将天津市汉沽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和担保人天津市宏起建筑工程安装公司和天津市锋尚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俊山恶意诉讼后被天津市宁河县人民法院立案后交给一审法官审判长张立(女)甄如辉、张学秋审理。
2、这份伪造的合同并没有天津市锋尚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俊山签字和企业公章怎么会当作被告?恐怕世人不能理解?
3、一审法官审判长张立(女)审理中故意回避本案当事人天津市汉沽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法人代表吴洪旺签订虚假的合同事实,违反法定程序的莫名其秒的将没有的企业直接在恶意诉状上无耻的替原告用笔直接篡改写为天津市汉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一审法官审判长张立(女)审理前非常奇怪的对案外人天津市锋尚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俊山说:“这个官司你败定了”?
5、天津市锋尚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俊山代理律师贾林向一审法官审判长张立(女)提出(1)诉讼主体不适合、(2)诉讼管辖权两个问题均被天津市宁河县依据虚假的合同驳回说:合同约定在宁河法院诉讼。
6、一审法官审判长张立(女)黑法官故意违背事实,依据私刻公章,假冒企业法人代表签字伪造的《钢材供需合同》采取无中生有、嫁祸于人、栽赃陷害判决案外人天津市锋尚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俊山五天之内付给原告天津市昊兴钢铁贸易有限公司货款和违约金共计九十万零六千元的冤假错案!
五、天津市锋尚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俊山不服天津市宁河县(2007)宁民初字第614号民事判决后上诉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由二审黑法官赵立新、梁辉、李记申负责审理后,无耻的下发(2008)二中民二终字第151号民事判决维持原判。
六、天津市锋尚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俊山不服天津市宁河县(2007)宁民初字第614号民事判决和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8)二中民二终字第151号民事判决维持原判后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1、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郝德春、周恺、施皓毅法官审理后发现问题,将虚假的乙方-天津市汉沽第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吴洪旺依法传唤到了天津市高级法院,并经过质证、吴洪旺承认了私刻天津市汉沽第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假冒该企业法人签字伪造了《钢材供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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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津市高级法院郝德春、周恺、施皓毅法官经过审理后对天津市昊兴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于长兴说:“案件清楚了,你们恶意诉讼将九十万零六千元执行走了,马上退还给天津市锋尚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走的款大家都相安无事,否则大家都麻烦,天津市昊兴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于长兴说:“我这次诉讼,花费很多,只剩下二十万元了,我把这二十二万元退还给天津市锋尚商贸有限公司行不,高院郝德春法官问天津市锋尚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俊山同意否?李俊山说:“我不同意,你执行走我九十万零六千元,只给我二十万元太黑了,最少给我六十二万元”! 于长兴说:“我只能给你二十二万元,再多给你我就赔钱了”?这样第一次调解不成。
执法监督:于长兴:“你从李俊山处执行走九十万零六千元,只想给我贰拾贰万元,其余六十八万六千元到哪里去了”?
3、第二次调解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郝德春法官向李俊山说:“你要是同意二十二万元就这样,否则我的压力也很大,我要是给你批准再审,我惹得人就太多了”?言外之意领导给的压力下?结果郝德春下发(2009)津高民申字第0214民事裁定驳回再审申请。李俊山说:“开始郝德春法官很正直能够公平公正的说话,不知道他为啥后来突然的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4、吴洪旺事后感觉到实在对不起李俊山的公司,于2012年春节前向天津市锋尚商贸有限公司主动退还了收取的十一万元预付款,李俊山向吴洪旺开据了收到了吴洪旺退还预付款收条。
5、李俊山不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09)津高民申字第0214民事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准备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前,天津市昊兴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于长兴对李俊山狂妄的叫嚣说:“你随便告去,我再拿两百万元盯着你告我(言外之意用两百万元准备行贿最高法院法官),叫你申请再审不能”?
七、天津市锋尚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俊山不服天津市三审法院判决和裁定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后被最高人民法院不负法律责任的下发(2012)民监字第117号不批准再审?这到底为什么呢?难道天津市昊兴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于长兴对李俊山狂妄的叫嚣说:“你随便告去,我再拿两百万元盯着你告我(言外之意用两百万元准备行贿最高法院法官),叫你申请再审不能”?应验了吗?
八、天津市锋尚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俊山不服中国四级法院的枉法判决,自己实在不明白:“明明证据确凿的伪造的《钢材供需合同》,反被中国的四级审理本案的黑法官枉法联盟的故意违背事实、黑白颠倒、嫁祸于人、无中生有的栽赃陷害天津市锋尚商贸有限公司李俊山,在法治社会光天化日之下敲诈勒索又是什么?
九、如今天津市锋尚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俊山被错误执行走了九十万零六千元的事实存在,天津市黑司法枉法联盟的违背事实存在,怎么办?天津市锋尚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俊山想来想去,向亲属借钱还不上,孩子老婆嗷嗷待哺?怎么办?怎么办?思前想后是黑法官枉法联盟害得我!是他们不让我们守法公民活啊?
执法监督:
1、一审法院张立(女)流氓法官故意违背事实、黑白颠倒、嫁祸于人、栽赃陷害!违反法定程序掩耳盗铃的枉法裁判是罪魁祸首,二审黑法官赵立新、梁辉、李记申枉法维持的官官相护,再审郝德春法官发现问题,不批准再审良心丧尽。
2、如此法官枉法联盟的枉法裁判的做法给党和国家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理念的法治社会抹上涂抹不掉的污痕!
3、如今天津市锋尚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俊山被天津市宁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张立新、贾立清黑法官平白无故地执行走了九十万零六千元的事实存在,人只要有冤屈就要伸冤,就要依法向有关部门信访或者依法申诉。
4、综上事实,本案是经过原告天津市昊兴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伪造合同进行恶意诉讼案外人,最后将案外当事人执行走违约金九十万零六千元,经过向当事人李俊山、吴洪旺调查,结合天津市高级法院笔录后,发现本案是彻头彻尾的冤假错案。
5、习 总书记说:“让每一件案件,让当事人感到公平”。最高法院周强院长说:“百分之一的冤假错案,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冤案”。李俊山说:法治社会“我要依靠党和政府,举报天津黑法官枉法联盟利用党和国家给予的执法权利,加害我的企业”的案例,向社会公布天津市审理本案的一审黑法官张立、二审黑法官张辉、再审黑法官郝德春枉法联盟如何陷害我李俊山的。
面对天津市宁河县人民法院张立(女)、甄如辉、张学秋黑法官、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黑法官赵立新、梁辉、李记申黑法官和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再审郝德春黑法官枉法联盟故意违背事实、栽赃陷害当事人李俊山,枉法裁判制造冤假错案党和国家不应等闲视之,党和政府应下大力气整顿司法队伍而杜绝司法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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