挠力河臭水让两岸的百姓苦不堪言
(保健时报社记者石间)黑龙江省宝清县污水处理厂竟然可以弄虚作假愚弄前来采访调研的记者,在污水处理厂监测室看到的是达标极高的数据,而现实排放到河道里的污水竟然是灰灰的、黑黑腥臭的大粪汤子。企业如何达标如何瞒天过海?不解。另外从企业围墙外的管道来看有两条同样粗细、一米多直径的管道同时伸向挠力河,其目的和原因同样令人深思!弄虚作假污水处理厂可谓煞费心机
2013年的6月23日清晨7点刚过,记者便打车来到了黑龙江省宝清县当地唯一污水处理厂进行实地调研和采访。在位于宝清县县城东北角大约5公里左右,记者在污水处理厂的东南角距离厂区围墙不过300米之遥发现一个排污口,其腥臭难闻灰灰的污水正流进宝清县境内的主要河道挠力河,记者随后采访了当地放牧的百姓,他说:“这个管道里排出的污水臭味十分呛人,尤其是夏季味道更重,都不敢让羊去饮用挠力河水,因为羊喝了会得病而且很快就会死去,而且很难受孕”。记者随及找人取样。
6月25日下午记者来到了宝清县委宣传部报道并由他们协调安排了对污水处理厂的采访。当时有宝清县环保局监察队工作人员陪同一起来到了污水处理厂。首先来到了监测工作室,这里所能直接看到的数据COD显示的是15mg/L,按着国家要求的COD50/60mg/L的标准已经达标率极高。环保局工作人员和污水处理厂的工作人员都说污水排放已经完全达标,并且一直强调说省里环保部门随时在线监测。不解的是所谓的省里监测到底是联网的数据还是在线监测现场排污口的水质表象呢?另外当记者问及环保局工作人员为何排放到河道里的污水味道有些腥臭,他说这是正常现象,而且说老百姓用此浇地都不用上化肥。记者想,这当地的百姓或者农民们是不是还应该感谢污水处理厂啊!随后在离开污水处理厂的时候,记者给双鸭山市环保局的某领导打了一个电话,询问此况他说也许这个管道不是污水处理厂的管道,或许是其他企业铺设排放的,并明确解释说如果COD达标的话应该排出的污水是无色无味的。
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污水处理厂孙子兵法用到极致
由于一直对污水处理厂这个污水排放很是费解,既然达标又如何颜色和气味都不能匹配,当地百姓又一直有抱怨和向记者反映。为了彻底查实,记者于2013年的6月30日第三次打的来到了宝清县污水处理厂的排污口。此次到来令人十分震惊,恶臭的、黑黑的、有白色粉末状点缀的大粪汤子缓缓地涌入到了宝清县县城内最大的一条河流、也是全县人们赖以生存的挠力河,本来就浑黄的挠力河经过黑臭的大粪汤子加入,可想而知,下游两岸百姓的生活以及农田灌溉将蒙受多大的损失和污染,有种植水稻的百姓一直说大米吃起来再也不像从前那样香味扑鼻了,总有一些怪怪的难闻的味道在其中,往年河里的鱼几乎全部死光了,河里的河蛤再也看不见了。随即记者顺着排污口继续下游行走了大概80米处又发现了一个同样粗细的管道,管道里干干净净,底沿上有一点湿漉漉的痕迹,看似不像是污水流淌倒是像渗入管道的雨水形成的迹象。此管道的位置就位于污水处理厂的东北角向东延伸一直通向挠力河。不解的是为何有两条管道,由于第一次来宝清县污水处理厂查看的时候是2013年2月16日,那时候还是冰封大地白雪皑皑的季节,雪大路难行走的缘故所以没能亲自查看。并且当时也采访了污水处理厂的领导以及环保局的局长,他们一直解释说由于冬季气温太低,一种“活性菌”不好生成所以目前很难达标。而在又经过了半年之后的炎炎夏日,看似监测数据是“达标”了,而排放的污水为何有如此景象呢?数据是如何达标的?这里不解?既然达标为何排放的污水看着令人质疑呢?
记者随即回到了上游的第一个排污口,并沿着农田的鼓起的田地里往企业的围墙走去,大致走了260米左右,围墙内有一个铁管子高高地翘起而管口向下,由于当时的围墙部分栅栏已经倒掉,记者只好直接迈过围墙的地基走向了那个管口,此时管口下面看到的是,与排进挠力河污水管道同样粗细的管道里面正哗哗地流淌着黑黑的大粪汤子,有此证实,排入挠力河的大粪汤子就是由此而来。记者当时现场拍照并摄像记录了当时的影像。
宝清县污水处理厂注水试验从2012年10月开始,期间正式运行从2013年春节已经投入使用,经过了近半年的时间调试如何污水还继续如此非标排放?为何厂区内铺设两条管道通向挠力河?一个几乎干涸一个臭水肆虐。在回返的时候记者联系了当地的宣传部主任,希望他们可以协助联系到环保局的主要领导,由于是周日,没办法记者只好于次日直接来到了县环保局并见到了主要领导,当记者汇报污水处理厂排污情况并给他看了拍摄的录像以后,他只说了简短的一句话,“谢谢你帮我们做了监察,下午我们自己去做查处,就不用再麻烦你了”。这就是一个环保局主要领导对记者的答复,简短的说辞真是“意味深长”啊!
到底是“水秀山清”还是水“臭”山清这不是一句空话
在当地的双鸭山日报宝清新闻专刊上看到县主管领导的一篇用来招商引资和描述宝清县的文章,题目是:“物华天宝、水秀山清”,笔者也喜欢这个词汇,因为谁都不愿意听到或者看到水“臭”山清字样来描述自己的家乡。究竟是水“秀”山清、还是水“臭”山清这要从事实客观的角度出发,这不是一个笔者说的算,能不能让水“臭”山清变成水“秀”山清是需要全民的努力和领导机构的监管来实现的。一个污水处理厂形同虚设,恶意排污还佯装是达标排放,这样的不作为以及监管机构的执法不力或者是听之任之怎么能让宝清的环境得到彻底的改变呢?这样的所谓的水“秀”山清怎么能真正吸引到国内外的商人来投资建设呢?到底是要水“秀”山清还是要水“臭”山清,不仅仅要看领导的文章,更要看领导的态度和思维上、行动上的彻底改观,一个记者几次来到县里想向县里主要领导汇报一些当地的环境情况都是一次次地被各种原因所拒绝,其中县委宣传部等工作人员也都一次次对记者说:希望能多多地宣传宝清县,别披露报道。其实记者也不想和愿意去报道负面的,谁都希望看到积极地一面和正能量多的现象,但是作为媒体人,一次次地迁就和期待一直希望当地政府的领导能积极行动起来,有所作为,为改变现有的环境可以看到该有的努力也算有了价值。但是等到的却是宝清县污水处理厂更加有恃无恐,弄虚作假,胆大妄为的行为。其从上到下不作为的作风令人费解。如果山还是清的,怎样让水也是“秀”的那就需要一些责任和努力了,放纵的思想应该到了立即止步的时候了,孰是孰非也要昭然于天下,任何违规乱纪的行动和作为都需被遏制,还宝清县人民一个健康的环境,一个清新的蓝天这才是正途。
挠力河的伤百姓的痛其责究竟谁负
一条洁净的河流可以养育千家万户给百姓造福,一条被污染的河流却只能给百姓带来无边的痛苦及深深的怨愤,可这冤屈又无处可伸。挠力河的污染不仅仅是宝清县人民直接受到了影响,重要的是其延伸的下游却不知道还有多少江河、海洋都要遭受到她的迫害,整治河流,应该从源头抓起,改变环境更要实施重责的归属。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新出台了关于环境污染罪犯罪的门槛标准,为依法惩治有关环境污染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三)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
(七)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十四)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
第四条 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犯罪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二)闲置、拆除污染防治设施或者使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
(三)在医院、学校、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及其附近,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
记者只是监督者、知情者、报道者,他不是属于环保局的监察人员可以随时随地去监察企业的排污行为,更不是执法者和定罪者,宝清县污水处理厂的排污到底是属于哪种行为这需要上级领导部门来认定。作为媒体人这里也只能站在客观的角度和百姓的立场,愿望可以究其责任、从此改善环境。李齤克强总理一再强调,对于造成环境污染的一定要“铁面问责,铁腕执法”,但愿可以早日看到铁面的问责人以及铁腕的执法行动让宝清县的百姓从此可以真正安居乐业,福康生活!
http ://news.xinhuanet.com/local/2013-07/25/c_12506665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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