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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度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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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6 12: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1年度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实现“十二五”科技奖励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根据《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2011年度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申报和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重点
以率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以建设创新型城为目标,重点鼓励前瞻性基础研究和技术原始性创新、抢占科技制高点的重大成果;重点鼓励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培育战略性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大成果;重点鼓励围绕城市发展、服务业信息化、节能环保、低碳经济、健康生态等服务民生关注点的重大成果;重点鼓励科技创新型企业、推进区县创新能力提升和经济发展的重大成果。
二、推荐申报要求
1、奖励类别。2011年度浦东新区市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和评审工作将按照《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实施,分别按以下奖励类别进行推荐与评审。
(1)创新成就奖:授予获得2011年度国家、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国际科技合作奖除外)的公民、组织。
(2)科技进步奖:授予在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以及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以及在医疗技术、公共卫生等社会公益性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
2、申报对象:在浦东新区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发明和创新成果、专利技术和产品、软件等的公民、组织,其中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组织注册地、税收户管都在浦东新区。
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励的对象是在新区行政区域内直接参与科技创新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和组织,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项目完成人。
3、评审分组:2011年度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设立不同的评审组。
创新成就奖评审不分组。
科技进步奖评审组设有:电子信息制造业、生物医药与医学、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重大工程装备、新能源、新材料与化工、综合共7个专业评审组。
4、范围与条件: 推荐科技进步奖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必须2年以上(2009年12月底前验收),并且得到推广应用,有一定市场占有率,取得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土木工程类项目必须在工程投入使用后,工程验收2年以上(2009年12月底前),与该工程相关的单项技术成果也必须在整体工程验收2年后才可报奖。
其他奖励类别的范围与条件详见《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5、推荐资格:浦东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可推荐本辖区、本部门所属的公民和组织完成的项目;区级及区级以上行业学协会等专业组织机构可推荐相同研究领域内公民和组织完成的项目;上海市科技功臣奖获奖人、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及以上每年可共同直接推荐所熟悉专业的项目(人)1项;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每人每年可直接推荐所熟悉专业的项目(人)1项;无推荐单位的公民和组织可自荐。
6、凡推荐申报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必须办理科技成果登记手续。
三、推荐申报材料
推荐申报2011年度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请按下述要求准备有关材料。
1、推荐书。2011年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将分别使用统一格式的不同奖励类别的推荐书,推荐书要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但不涉及技术保密的内容。
2、推荐材料内容
报送推荐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推荐申报材料1套(推荐书和附件材料的合订本,应为原件,存档用),不超过80页;
书面推荐申报材料中附件内容主要有:
创新成就奖项目需附注册及税收户管证明、国家、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证书复印件(验原件)、经济效益证明等。
科技进步奖项目需附注册及税收户管证明、成果评价证明(包括验收、评审、鉴定、检测等)、水平检索证明、专利证书、应用及效益证明、内部公示结果等。其中动植物品种、新药、医疗器械、食品等有关项目需要提供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要求审批的文件等;医学类项目需附公开发表2年以上的3篇代表性论文首页,3篇被他人引用代表性引文引用页,他人引用检索证明、查新证明或其它评价证明等。
四、推荐申报时间与材料送交地点
  1、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1年10月15日~11月15日
2、书面材料送交地点: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公室(成山路990号809室),邮编:200125,联系电话:38583283、38583298,联系人:楼聃、丁程美。
请各推荐申报单位或个人在上述期限内,集中向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管理处按规定要求送交有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它事项
各专业评审组在进行专家评审时,有可能要求申报对象进行答辩,被要求参加答辩的申报对象应及时做好有关答辩的准备工作。
推荐申报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不收取任何费用。
特此通知。

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3:2010年度浦东新区创新成就奖一、二等奖项目名...
附件2:2010年度浦东新区科技进步奖二等奖项目名单.doc
附件1:2010年度浦东新区科技进步奖一等奖项目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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