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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户恐己房屋贬值暴力阻止加装电梯 被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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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8 13:24: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羊城晚报讯:白云区云苑直街17号63户业主商议好对旧楼加装电梯,因三楼一住户坚决反对,本已开工的计划被迫搁浅,潘伯等业主一纸诉状将三楼住户的“侵权行为”告上法庭。昨日上午,白云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电梯施工遭暴力阻止
2011年4月,云苑直街17、19、21、23号的63户业主一致同意对旧楼加装电梯,21号三楼的住户何氏夫妇以“阻碍采光和通风”、“加装电梯后高层房屋升值,三楼房屋贬值”为由,拒绝加装电梯这一提议。业主们认为何氏夫妇拒绝的理由极为牵强和荒谬,便委托广东警官学院牵头,向广州市规划局申请加装电梯。
2011年12月,广州市规划局发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云苑直街这些街坊加装电梯的申请。潘伯等业主马上筹集了200多万元,于今年3月组织施工。不料施工进行到21号楼时,何氏夫妇称未征得其同意也未给相应赔偿,以暴力阻止施工人员进行电梯加装。
原告被告都有话说
昨日在庭上,原告方律师表示,被告何氏夫妇阻止电梯施工的行为,已严重损害原告方的合法利益。原告方认为,加装电梯对何氏夫妇的出行、房屋通风、采光没有影响。装好电梯后,最大的好处是方便了大家出行,而且整栋楼的物业升值。目前楼里的多数老人被迫爬楼,对他们来说是一种煎熬,何氏夫妇应该配合。
对此,被告方坚称,其居室主要靠厨房窗口通风、采光,加装的电梯为井道式混凝土结构,电梯井离厨房窗口零距离,严重影响其住宅的通风、采光和日照,也造成房屋极大贬值。电梯建成以后,将封闭二楼以上的人行梯道,只在一楼留一个约1.2米宽的出入口。人行梯道没有自然光源,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被告何氏夫妇还表示,原告潘伯等业主是在欺骗规划局的情况下,拿到了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本不合法。“规划局的相关人员告诉我,需要全体住户都签名同意加装,才能获批。我们没有签名,他们就骗规划局说和我们已经协调好。”何太太在庭上称,规划局曾告知她,如果赔偿不到位,可以阻止施工,直至协商好赔偿问题。
原告律师解释,他们获批的程序是合法的,只要得到总面积或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便可申请加装电梯。在64户业主中,有63户同意,已远远超过该规定,所以合法性并不存在异议。
在最后陈述时,对于是否同意加装电梯,何氏夫妇表示坚决反对。
和谐邻里从此成陌路


庭后,云苑直街电梯加装项目筹备小组副组长赖先生告诉记者,云苑直街这栋住楼原本是公家盖的,后转为房改房,再卖给私人。由于没有物管,从去年开始所有电梯加装工程由他们筹备,规定二楼及二楼以下的住户、商户不用出钱,从三楼开始,每升高一层,费用增加20%;面积大一平方米,费用也增加20%。
赖先生表示,上述方案很合理,三楼何氏夫妇分摊的费用为1.1万多元,不算贵。赖先生补充称,何氏夫妇一直提出要补偿,但其他所有住户都认为“没占用他们的分摊面积”,拒绝对他们进行补偿。
何先生告诉记者,本来邻里关系非常好,大家见面都会打招呼,现在发生了这样的事,闹上法庭,彼此都不理不睬。
昨日上午开庭前,被告何氏夫妇早早来到法庭外。得知庭审中将有媒体旁听时,何氏夫妇显得很激动,声称因是自辩,没有请辩护律师很吃亏,一度拒绝媒体旁听及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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