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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灾害中高危产妇优先转诊 助产机构不得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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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1 14: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遇暴雨洪灾 高危产妇优先转诊
  二级以上助产机构须对高危孕产妇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推诿,否则将被问责
  )昨日,北京市卫生局表示,今后如遇暴雨洪灾等突发事件,各区县须为高危孕产妇转诊、抢救开辟绿色通道。这时候,高危孕产妇可优先转诊、抢救。
  另外,针对今年“龙宝宝”扎堆,市卫生局规定二级以上助产机构须对高危孕产妇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推诿,否则医院将被问责。
  区县将制定孕产妇应急预案
  目前,北京已进入雷雨频发季节,部分地区已发生洪水、泥石流等严重灾害。与此同时,近期还有不少来自周边地区的危重症孕妇到北京的医疗机构急诊就医。
  对此,市卫生局已制定《关于应对紧急突发事件保障孕产妇安全的通知》,规定各区县卫生局需根据妇幼保健机构、助产机构分布情况,专门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今后,如果高危孕产妇转诊或抢救过程中遇到暴雨洪灾等突发事件,各接诊医院需立即上报本区县卫生局。政府部门将协调,为产妇开辟院前转运、入院抢救的绿色通道。如果由于暴雨等自然灾害原因,造成受灾地区孕产妇不能继续在原保健机构享受产前保健等服务,区县将负责在不同的保健机构之间“调剂”。
  医院须帮孕产妇解决应急床位
  市卫生局表示,二级以上助产机构对突然急诊的高危孕产妇,必须落实“首诊负责制”,按照各医院抢救孕产妇的应急预案实施诊治,并帮助解决应急床位。
  对于需要转诊的高危孕产妇,各助产机构必须告知本辖区转诊指定的上级医院并出具转诊单,大医院对于转诊的高危孕产妇不允许推诿。如果医院不执行首诊负责制、推诿高危孕产妇、延误危重孕产妇抢救及未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转诊规范,一经查实,将予以问责并全市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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