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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1 15: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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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消费者委员会的报告指出,一般情况下,20%—35%的驱蚊胺浓度已经足够,但在蚊虫密集、驱蚊水快速损耗的炎热及极端潮湿环境下,需用浓度50%以上的驱蚊水。
刘起勇表示,驱蚊成分在30%浓度范围内都是安全的,但某些过敏性人群和婴幼儿应慎重使用。孕妇可以使用合格驱蚊花露水产品,但需先试用确认有无过敏或其它不适症状,避蚊胺对接触的皮肤有刺激性。6岁以下儿童特别是婴幼儿皮肤吸收能力较强,呼吸道抵抗能力弱,应避免使用化学驱蚊产品,如果必须用,应选择浓度较低的驱蚊产品,最好是婴儿专用花露水。
刘起勇建议,可以把驱蚊水、花露水洒在衣服、床铺上,这样既能驱蚊,又不用直接涂抹到人体皮肤。
专家还提醒,驱蚊花露水应在蚊虫叮咬前喷洒,切勿在蚊虫叮咬后当药物使用,因为人一旦被蚊虫叮咬,或因痛痒挠破皮肤,对皮肤本身就是一种伤害,如在抓破之后再喷洒花露水,驱蚊酯等成分会通过创口刺激皮肤,会加重皮肤损伤。
疑问三:驱蚊产品有生产标准吗?
【回应】 驱蚊花露水无行业标准;蚊香有标准,去年抽检35种产品均合格
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家用卫生杀虫用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等标准文件,对蚊香、电热蚊香片(液)等驱蚊产品的感官、理化和卫生指标,以及包装、运输、贮存的标准都进行了规定。
南京某驱蚊产品生产厂家接受采访时表示,该企业对产品的驱蚊酯含量做了严格的安全试验,符合国家规定,产品需要通过国家农业部门进行审核、发放证书才能生产。
根据国标规定,驱避剂产品对蚊虫的驱避时间应在4小时以上,否则为不合格产品,不能登记生产和销售。国家家用杀虫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专家指出,目前花露水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虚标功效,一些没有添加拟除虫菊酯类药剂、不具备驱蚊功能的花露水,也在产品标识上宣称有驱蚊功能。而我国目前只有花露水的行业标准,而没有驱蚊花露水的行业标准,使这方面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存在困难。
蚊香则规定了连续燃点时间、烟尘量等指标。2011年,质监部门委托国家家用杀虫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抽检35种蚊香产品,药剂的有效成分及含量均符合规定;2012年年中抽检37种蚊香产品,检测工作正在进行中,截至目前未检出药剂有效成分超标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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