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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建委回应事故说法前后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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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7 10: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民网哈尔滨8月26日电 8月24日,本网发布新闻《哈尔滨阳明滩大桥通车仅10个月发生断裂》,报道了哈尔滨阳明滩大桥的建设时间,通车时间及施工期间曾发生的相关事故等新闻内容。同时,新闻中还报道了记者试图联络哈尔滨市建委查询事故桥梁部分的施工单位时,建委工作人员表示工程指挥部已经解散,无法查询到的情况。
新闻发布后,在网络上引发了网友热议,大家对无法查询到施工单位的说法纷纷表示出自己的质疑态度。
据了解,《建筑法》第六章六十二条对建筑的保修期限有明确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保证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建筑工程的保修期限,应当与建筑产品的特点相适应,不能过短。”
根据此规定,通车仅10个月的“阳明滩大桥”及其相关引桥疏解工程应在施工单位的保修期限内,无法查询的说法并不能成立。
8月25日,哈尔滨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哈尔滨市建委表示无法找到施工单位的情况进行了否认,称“经了解核实,此事并不存在。市建委已经按照事故处理的有关程序,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资料提交事故调查组。待事故调查结果确定后,将以上单位名单一并向社会公布。”
此消息在网络上一经发布,即刻引起网民集体“拍砖”。
网友“朱小坨_Rui”评论:刚才看新闻了,真是这么说的!哎呀,等着明年公布名单?实事求是!!!


网友“VCde秒针”评论:既然能查到,那就马上对外公布啊!既然都是正规施工单位,为什么不敢公布?建委对媒体说一套,对政府说一套,你们以为否认就能平息百姓的愤怒?作为首当其冲的施工监管单位,你们这种小孩子的把戏,有任何意义么?
针对哈尔滨市政度新闻发布会的说法,记者也再次联系了哈尔滨市建委,建委工作人员起先以“昨天说的意思是指挥部解散,不是找不到施工单位”为由,试图进行辩解,但是记者表示,在24日的采访中,曾明确问过“问哪个部门才能查询到施工单位信息”时,对方则表示现在已经不能回答媒体的任何问题,所有采访,均由哈尔滨市政府统一对外发布。
网友“曾筱琪”表示:昨天建委说查不到,今天政府说这事不存在,其实不管到底怎么回事,我们只希望,事故的原因能够尽快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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