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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北京8月30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民用车挂军用车号牌,倒卖军用汽油,仅有小学文化的郭凤泉以为自己找到了发财之路,却不料被检察机关提起了公诉,被控犯罪,今天上午北京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被告人郭凤泉,今年42岁,小学文化,曾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4月以来,先后使用从他人处获得的号码为军V03616及北K61156军用车辆号牌两副,悬挂于白色金杯车和黑色红旗车上使用,进入位于北京海淀区香山路军队玉泉山加油站,非法从事倒卖军用汽油的活动,获利20000多元人民币。
2011年3月18日,被告人经人举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先后起获他使用的军用车牌,经鉴定均系伪造,级别为连级以下。检察机关指控他犯有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
被告人认罪,对检察机关指控罪名和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公诉人指出,被告人使用两个军用号牌累计一年以上,依据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法官提示,如果罪名成立,他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了解,军车只能在指定军队加油站加油,并使用专用加油卡,一个车牌一张卡,加油时插卡加油,不涉及任何现金。被告人曾供述2009年认识一名军队人员,这个人帮他办理了军牌并帮助他到加油站加油。至于伪造车牌何以能在军队指定加油站加油,庭审中并未涉及。法院将择日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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