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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黑龙江省呼玛县长王开明遭实名举报,被指在其任职期间滥用职权,与孟庆儒官商勾结,非法将价值5亿元的水电站以1000万元的价格贱卖给黑龙江省信昌地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存在暗箱操作利益输送。造成数亿元国有资产流失,37名职工下岗。对王开明的贪腐行为,职工集体信访举报多年,相关纪检监察部门也是坐视不管,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呼玛县团结水电站前身是宽河水电站, 1982年10月30日建成使用。1992年呼玛县在宽河水电站基础上扩建,成立了呼玛县团结水电站建设工程指挥部,先后从中国建设银行贷款1.96亿元,2003年团结水电站建成发电。后根据国家政策,建设银行将该项债权转让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呼玛县人民政府以1000万元回购,此时,团结水电站资产累计增值超过5亿元。 自从王开明任呼玛县长,呼玛就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县长的权力比县委书记大。 2005年时任呼玛县人民政府县长的王开明,提出卖掉团结水电站。遭到包括县委书记王杰等所有领导成员的强烈反对。王开明依仗着大兴安岭地委书记王忠林这个靠山,胆大妄为目无法纪,不顾其他领导的反对,也不顾水电站几十号职工集体反对上访,强行将团结水电站以1000万的价格原封不动的卖给了一个刚成立不到一个月,注册资金仅300万的小公司——黑龙江省信昌地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当时信昌公司仅仅付款740万元,其余260万元由王开明指使县政府财政垫资。还免除了信昌公司数千亩土地出让金、水资源费和相关交易税费等。没多久,呼玛县委书记王杰、纪委书记黎永修、政法委书记陈晓东等几个反对卖水电站的县领导全部被调离呼玛。据说这次人事调动是地委书记王忠林亲手操作的,从这不难看岀王开明与王忠林,在贱卖水电站过程中存在着重大经济问题。 依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呼玛团结水电站处置需经地区人民政府或者地区国资委批准,呼玛县人民政无权决定团结水电站的转让。但是,王开明大手一挥,不用经过任何招拍挂程序,就把一个资产数亿元的国企贱卖掉了。 这相当于亲爹卖儿子,买家钱不够,亲爹来垫钱。你说这世道还有公理和正义吗?呼玛县团结水电站46名职工,除了少数人被信昌公司接受安置上班,其余数十名职工流落他乡做民工,至今职工没得到一分钱补偿,有的职工社保分文没给交,生活无着落。 水电站国家投资2亿元,历经10年建成,现无负债,资产增值达到5亿元以上,就这么强行被廉价卖给无任何商业信誉和经营经验的小公司,存在官商勾结、损公肥私、违法违纪嫌疑。职工们认为,原县长王开明就是黑龙江省信昌地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大股东。 据一个官员透露,原呼玛县长王开明经营有道,在他的操作下,信昌公司于2006年5月把水电站68公里高压线路外加电站到三卡乡,北疆乡等村屯的老线路,以392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大兴安岭林业电网。就此一项,王开明与信昌公司就赚了国家2900多万元。据说这2900多万全部让王开明以答谢上级领导为名提走,与?地委书记王忠林瓜分了。王开明把团结水电站转卖给了孟庆儒后,2007年利用国家村村通公路500多万元专项资金给孟庆儒修了3.5公里(6米宽路面)水泥路,而且还修了230米的挡浪墙。在2007―2009年又巧立名目以矿山环境治理为由从国家骗来1232万元项目款,直接送给了孟庆儒。政府将一个价值数亿元的国企以1000万元贱卖给一个私营企业,竟然还花几百万给他们修路筑堤,并且还巧立名目套取国家项目资金1200多万元,这是为什么?这钱进了谁的口袋?这里面有什么猫腻?县干部气氛地说:其实孟庆儒无非是王开明、王忠林这些贪腐官员洗黑钱的一个替身! 一个现任县领导忿忿不平道:“王开明当了六年县长就把我们呼玛县都掏空了,有价值的资源都让他卖光,亊业单位人事编指标用到了2017年(临调走还火线安插300多人到事业单位),我们呼玛县被这个败家子败光了,丢下一个烂摊子让我们收拾,简直是胆大妄为、无法无天! 王开明作为一个县长,他不仅侵犯了电站职工的权利,同时也是给黑龙江省政府的脸上抹黑!王开明,一个如此贪赃枉法有重大经济问题的官员,群众多年举报上访,他依然逍遥法,而且职位反升,做了漠河县委书记,希望黑龙江省和大兴安岭地区的公检法给予严查!(新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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