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戚瑞军、董金升、王慧琴三人分别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以刘双文侵害其名誉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刘双文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和调查费用共计33万余元。但被告方刘双文(该事件实名举报人、受害人)接到开庭传票后委托律师【事件回顾】戚瑞军团伙打着中央领导旗号狂骗遭实名举报和网络揭露2013年1月,本网接到河南卢氏县刘双文的实名贴文,即:实名举报!戚瑞军团伙打着中央领导旗号狂骗h t t p : / / w w w.pw ay.c o m.cn /a/d uj ia b a o da o/20 13 /01 16/47 98 .ht ml。该文称:2011年10月初,刘双文因生意上有困难,认识多年的朋友王慧琴说他认识中央领导王沪宁的身边人董金升,即去了北京见董金升,董又介绍北京神农华泰科技有限公司老总戚瑞军,戚说他的有一个好朋友叫慈爱民,是中央秘书局局长,神通广大,在中国没有办不成的事,他还是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经常和黄华、吴阶平、朱光亚等中央领导在一起。在骗子们的双簧里,2011年11月25日,刘双文和戚瑞军等签订“合作协议”,并预付其100万元“请托费”,第二次,又给戚打了20万的活动经费。可是款打去后,一年多的时间里,戚瑞军总是推脱。后自知上当,方觉醒。戚瑞军自知骗局败露后,通过王慧琴给刘双文打回部分款项,但是大事早已贻误时机,所欠数十万元刘一直不能要回。2013年2月,本网又接到自称为受骗者刘双文的朋友王某电话,针对网络揭露“打着中央领导旗号的骗子董金升和戚瑞军”一事,进一步举证该事件之更多真相。【见报道:揭开“王沪宁身边人”董金升和“慈局长朋友”戚瑞军画皮h t t p : / / w w w.p w a y .c o m .c n /a/ du ji a b a o d a o/ 20 1 3 / 0 12 3 /49 23 .ht m l】3月21日,受害人刘双文接到北京市昌平区法院的民事传票,称戚瑞军等3人已经在昌平区法院立名誉侵权案,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刘双文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名誉权的行为,并恢复名誉赔偿等。刘双文表示:这伙骗子太可恶了,是标准的“恶人先告状”。戚瑞军等三人在起诉书中称,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合作协议,后因种种原因合作终止。2013年1月16日和1月23日,被告在网媒上发表不实文章被广泛转载,文章对原告构成诽谤,并对原告的工作信息公开,致使原告的名誉权受到严重损害,社会评价度低下,原本平静的生活受到严重干扰,原告身心疲惫,精神受到极大痛苦。刘双文则称:我和朋友发表的两篇文章真实无误,有大量的证据链可以印证。这三个骗子太丧心病狂没有一点人性,两年间骗得我损失惨重。我在文章后公布骗子的信息,是为了广大的的受骗者和即将被骗的人们醒悟,因为这个骗子团伙伪装的太高明,唯此才能有效地撕开其画皮。刘还要求,开庭前后,将邀请数家媒体进行听证,并及时跟踪报道,以向全社会公开这起典型的“诈骗反告受骗人”事件!【案件进展】管辖权异议:本案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河南卢氏法院)提起诉讼原告戚瑞军、董金升、王慧琴三人分别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以刘双文侵害其名誉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刘双文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和调查费用共计33万余元。但被告方刘双文(该事件实名举报人、受害人)接到开庭传票后委托律师代为参加诉讼,并当庭依法提出了管辖权异议。2013年4月3日上午9:45分,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公开开庭审理,三名原告均到庭参加诉讼并共同委托了1名律师和1名律师助理出庭参加诉讼。庭审结束后,本网首先联系了刘双文的委托律师。郭律师表示,本次开庭法庭仅对刘双文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进行了审理,没有审理实体问题。庭审前我们进行了调查取证,庭审中向法官出示了由北京市公安局提供的“董金升王慧琴在北京地区暂住信息”证明。董金升于2011年10月8日在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黑庄户派出所办理了为期1年的暂住证,该证已过期,没有再次办理;王慧琴于2011年3月14日在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西山派出所办理了为期1年的暂住证,该证过期已注销,没有再次办理。董金升和王慧琴在立案时向昌平区法院提供了由村委会出具的在昌平地区居住2年的证明。经过庭审查明,原被告双方提供的董金升和王慧琴在北京居住情况存在冲突。“作为刘双文的代理律师,我认为:居住情况由公安机关主管,应当以公安机关登记为准,因此法庭对此没有当庭进行判定。”郭律师说,“刘双文认为戚瑞军等3人对自己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管辖的规定,本案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网负责人试图与戚瑞军三人联系,但是其电话一直无法接通。而其代理律师(北京永浩律师事务所李某)在电话中不置可否,并匆匆挂断了电话。在了解到该案件的诉讼实情后,一位不愿意透露实名的国内资深法律专家表示: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该案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其中董金升和王慧琴户籍地在山西省运城县,二人经常居住地并不在昌平区,而是分别居住在朝阳区和海淀区,况且居住期限已经届满,二人在朝阳区和昌平区的居住期限届满后并没有到昌平区居住,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没有行使管辖权的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虽然戚瑞军居住在北京昌平区,但该案系戚瑞军、董金升、王慧琴三人共同向刘双文提起的诉讼,无论是基于法律规定还是基于节省司法资源,方便案件审理,在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管辖的前提下,将三个案件共同移送到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法院)审理更为适宜。”该专家最后强调。据了解,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将会择日宣判,任何一方对法院的裁定不服的,均可在收到裁定之日起10日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新线索】山西日报记者举报戚瑞军8年前诈骗2万元 并征集其更多罪证4月5日,本网接到山西日报社王永海记者的电话,其表示在看到网络有关“戚瑞军等人招摇撞骗”之报道后,非常愤恨,“因为我的朋友也在苦苦寻找这个大骗子,并且正在征集这些骗子更多诈骗证据,希望你们过来调查。”4月11日,本网工作人员在山西太原见到了这位颇有名气的山西日报社记者王永海。2004年,王永海为了帮朋友申冤,在另外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这个戚瑞军。随后王及朋友随戚瑞军来到北京。在北京吃喝玩乐几天后,戚瑞军收下了王永海带去的上访材料,并吹嘘他很快就能让中央领导签字,把这些坑民害民的腐败分子搞垮。王永海从北京返回后一直等待着正义战胜邪恶的佳音。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等待了一个月后,不是胜利的佳音,而是大骗子戚瑞军来到山西,厚颜无耻地向王永海索要两万元的所谓活动经费。“为了斗垮腐败分子,为了帮助受害朋友,我心存感激地把自己参加工作几十年来省吃俭用下来的两万元现金拱手交给了大骗子戚瑞军。大骗子拿了钱后就消失了,没有了任何音讯。”记者王永海帮助了很多受冤的百姓、弱势群体,自己反倒受骗,提起这个事情感到非常恼火,“期间我多次电告戚瑞军要求返还两万元费用,甚至在我生病住院期间向他索要,直到现在都没有结果。”王永海创办的“正义的眼睛网 h t t p : / /w w w.n e ic an.o rg /d e fa ult.ht ml”深受当地政府甚至中央高层的关注和支持。他说,我要立即发一篇文章,向习总书记提出:直面全国多如牛毛像戚瑞军这种打着中央领导旗号狂骗他人,已严重损坏了中央领导的形象,已严重损坏了中央、国务院的诚信。中央要严惩在全国多如牛毛像戚瑞军这种打着中央领导旗号狂骗他人的孬人!【新闻看点】受害人刘双文:我证据确凿,决心打响这一仗!在河南卢氏双龙湾镇虎峪村,本网负责人见到了“戚瑞军事件”实名举报人刘双文,提及当前的诉讼案件,刘表示:本人一直不愿把骗子们逼上绝路,现在既然要走法律程序,我决心奉陪到底,周边很多朋友都在支持我打响这一仗。“对于这伙骗子,一方面我准备报请公安机关立诈骗案,另一方面我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他们还欠我百万款项,代理律师已经准备另行起诉。”刘双文态度很坚决。(责任编辑: 韩丽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