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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提示老人进店须人陪遭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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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4 09:5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民网 “超市竟贴出告示,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顾客前来购物,必须有家属一起陪同。这让一些老年人心里很不是滋味!”昨晚,网友“@黑猫警长”报料,反映华联吉买盛新村店的做法有些“过火”!

  残疾人士止步不前

  昨晚,记者来到位于新村路宜川路的华联吉买盛,超市入口处、出口处的玻璃大门上均张贴着一张蓝色的“温馨提示”:“凡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顾客,因安全原因,至本商场购物时务请家属一起陪同。谢谢配合。”

  对于这样的“温馨提示”,不少老年人面有怒色。“这不是歧视我们老年人吗?难道我们病病歪歪,或身有残疾,就一个人不能进超市?”“超市是公共场所,所有人都能来去自如,但这样的告示看着很无情,心里极不舒服!”一些老年人本想进超市购物,但看了这样的告示,愤怒地扭头而去。

  记者看到,还有一名坐着轮椅的残疾女子想进超市买东西,但看到告示后,只能止步不前。“我一个人进去后,会不会被赶出来?”女子很疑惑。最终,她坐着轮椅怏怏离去。

  超市为防事故索赔

  超市为何贴出如此告示?记者致电华联吉买盛新村店,工作人员解释:之前在店里经常发生老年人、残疾人摔倒受伤等意外事故,事后他们找超市索赔,店方不胜烦恼,无奈下,他们才想出这么一招。“我们只是善意提醒,并不是禁止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顾客到店内购物。”工作人员辩解。

  尽管如此,记者发现,华联吉买盛新村店对于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顾客的照顾仍是有所欠缺。超市门口有几级台阶,但并没有专供轮椅通行的走道。

  “超市不是千方百计想着如何为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顾客提供方便,而是贴出这么个告示,把责任事先划分清楚,实在是冷了顾客的心!”有顾客这样说道。

  “温馨提示”涉嫌侵权

  新华律师事务所连晏杰律师表示,超市贴出的这份“温馨提示”,侵犯了顾客的人身自由权及民事权利,并且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了消费者的正常权利。

  顾客是超市的“衣食父母”,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者也是顾客。如何使行动不便的顾客体面而有尊严地进入超市消费,值得华联吉买盛新村店认真思考和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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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4 09:5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我,我也不会去这超市购物了,正常人也不怎么高兴去了 毕竟谁家里没有这么一位需要照顾的人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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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4 09:58:59 | 显示全部楼层
考虑欠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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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4 09:5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在购物时提醒老年人小心,但树块牌子感觉不人性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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