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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伦旗道老都百姓该签字吗?锦州金港传播租村里的地开发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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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0 20:54: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牛”政府入党、最低生活保障有新规

  ——内蒙古库伦旗政府旅游开发招商引发的思考

希望看到贴子的,给咱普通老百姓说说,我们该怎么办,
  首先让我们看一下库伦旗道老都嘎查村民的上访材料。内容摘录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我们是通辽市库伦旗库伦镇道老都嘎查村民。现将库伦旗人民政府背着我们嘎查广大村民擅自做主,为了招商引资,开发为由和辽宁锦州的某公司签定合同,准备将我嘎查已经分给各户的草牧场卖给辽宁省锦州某公司一事,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举报如下:

  库伦旗人民政府卖的沙坨子包括位于养畜牧河南叫“嘎海山”北于2003年分给各户的草牧场、林地。养畜牧河以北沙坨子也是分给各户的草牧场。库伦旗人民政府和辽宁锦州的某公司签定的合同期为50年。当时分得草牧场的有我嘎查80多户该合同中的标的物面积为8000多亩。其中草牧场3700亩。这3700亩草牧场于2003年嘎查村委会承包给了各户,并和各户依法签订了承包合同。
  一、库伦旗人民政府和辽宁锦州的某公司签定期为50年的合同。没有告知我们嘎查广大村民。没有争取过村民的意见,没有召开过村民大会。
  二、我们的直接上级政府库伦镇人民政府也没到我嘎查召开过村民大会,没争取过广大村民的意见,也没告知我们广大村民。
  三、库伦镇人民政府派出李白、王新、宝音德力格尔、仁钦等工作人员到我嘎查后没有召开村民大会,直接和我嘎查党支部书记宝玉,嘎查达吉日嘎拉、文书海林等人到户说“我们是按旗长的指示找你们签字”为由找几户在所谓的“合同”上签字。给他们签字的几户里有的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家庭。当时让这些户签字的时候,镇政府工作人员和嘎查领导当着村民的面说“你们如果不在合同上签字的话,取消你们的低保待遇”到有的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家中说“你如果不在合同上签字的话,不准你入党,你签字我们就可以批准你入党”到有的家对该户的老太太说“你们在合同上签字吧,你们合同上签字了就让你家享受低保待遇”
  四、利用我们嘎查有些村民在政府部门任职亲属的领导,让他给下属职工施加压力,逼迫职工给在道老都的亲属打电话,说服亲属让他们在合同上签字。库伦旗和库伦镇政府派出的工作人员和我们嘎查现任三位领导利用旗人民政府的名义,利用职务之便,使用上述非法手段,蒙蔽群众,诱导群众,强迫群众在他们所谓的合同上签字。对此我们嘎查绝大多数村民坚决不同意。不能将依法分得的草牧场这样不明不白的转让给外地人。
  通过上述村民上访材料我们看到这样几个问题。
  第一:只要你是入党积极分子:如果你想成为党员,那好办,只要你在白纸上签字画押。
  如果你不签字画押,那就不准你入党。这是什么做法,入党也可以这样交易吗?条件就这样简单吗?签字就批准了,真不知道这是哪个党的规定。反正加入我们伟大的共产党没这么简单。
  第二,老人家,想享受低保待遇吗?只要你签个字,我就让你享受低保待遇。老人家你现在享受低保待遇呢,签个字吧,不签字,就取消你的低保待遇。笔者找了半天法规也没有找到相关的法律或政策规定,只找到了中央政府想尽一切办法,提高低保额度的措施。
  看完了工作组的只要你签字,就能入党,只要你签字就享受低保待遇,这是什么呀,是利诱呢还是交易呢,为了发展第三产业,这是好事,可老百姓怎么就不愿意签字呢。各位领导你有那么多只要,老百姓其实就一个只要,只要你们补偿合理,真正以百姓利益为重,达到百姓的基本要求,老百姓就给你签字,还用得着利诱、威逼、说服吗?不要有了问题就是“穷山恶水出刁民”,要看自己领导的作为是不是符合老百姓的最基本要求。话又说回来了,为什么要挨家挨户个个击破呢,还有这工作组打着“旗长的名义”,旗长现在真的就那么没事了吗?都参与土地承包这么小的事,你要真没事也学学温总理到百姓中间去,真正的去调查调查民情。一个农村土地承包由村民和承包者协商就可以了,如果涉及开发,依法按土地使用性质和用途给予办理其他手续就可以了,是招商引资给现行优惠政策就完了,用得着动用各大局局长吗?动用上下级关系和亲属关系说服百姓签字。
  为了招商引资,可以理解,既然是这样那就按照规划推进吧,再好的项目资金不到位,那也是白费,也是坑民项目。项目总投资10.5个亿,你们引进的公司法定注册资本450万,(见下图)固定资产是多少呢?你们调查过企业近几年企业财务情况吗,看过纳税额度吗?项目资金来源呢,有没有实力和财力开发经营好这个项目,最后搞个圈地,没资金投项目,占着茅坑不拉屎,最后坑的是你的衣食父母,损害的是国家。



  接下来咱就看看老百姓为什么不愿意签字。
  看看承包合同,真不知道是谁起草的,甲方除了义务就没点权力吗?公共设施都哪些,甲方不可以破坏,破坏要赔偿,乙方呢,你破坏了怎么办。你如影响了甲方的正常生产、生活,破坏了生态环境又该怎么办,怎么赔偿。可以说把地承包给乙方目前老百姓不是自愿的,也没平等协商。所以不可能给你签字。即然需要老百姓把承包的土地流转或承包给你,那你就按照规划把合同标的物四至平面图,规划图,合同条款,补偿标准,期限等等涉及双方利益的问题都摆出来,一个个商讨,大家不会不同意的,分歧肯定有,有了分歧想办法解决才是正途,承包50年七次分期付款,跨越44年,老百姓没时间陪你玩,既然50年内子孙后代都得不到这土地的收益权,也就别给我们的子孙留麻烦了,还是一次付清承包费的好,省得子孙还得拿着长辈签的白纸黑字要来要去的。再说了50年,万一中途开发商赔钱了,不干了,还得追着你要,即使不跑万一公司宣布破产,解散呢,就现在的法定注册资本(以后什么样那不知道)恐怕还无法偿还承包费。一句话,按照土地类别,价位,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一次付清。这样才能体现公平,也合情合理合法。

  领导同志们,不是百姓不同意,不是百姓不愿意支持三产发展,但必须不能损害老百姓的根本利益,本来我们就是半农半牧,靠牧业增收,现在把老百姓承包的草场让出去发展三产,不能不给老百姓个合理的说法吧。一人给个一万元都不够买头牛的,就算等到下一轮草场承包至少还有10多年,一家还可以养几十头牛,还能增收,提高老百姓生活水平,三产是可以带来就业机会,按现在的人口年龄结构恐怕很少人有机会,毕竟门卫也就用一两个,总不能为了就业,人家用一帮老头老太太当服务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吧。如果草牧场再没有合理的补偿,百姓没了牧业,三产再增不了收,补偿再不合理,百姓的生活如何提高,越开发越穷。领导呀,领导的政绩不在于做多少大事,而是做了符合老百姓根本利益的事,哪怕是一件小事,只有老百姓拥护的事那才是政绩。现在老百姓手里有承包合同,不用吓人,说什么 不签字谁也得不到补偿,最起码10多年内承包合同到期之前,老百姓还是具有土地经营权的,任何的强行干预和变项强行都是没有用的,即使是国家征地,也得给个合理的补偿办法。在这信息社会有些事可以一夜走红,也可以一夜被双规的。
  领导们,为了地方经济的繁荣发展,老百姓支持发展三产,在百姓根本利益得到保证的时候,会积极配合的。还有没事的时候,让各级领导干部多学学中央1号文件,多学点科学知识和专业知识,加强一下法律法规教育,现在不敢下饭店了,别没事抱个电脑或手机玩游戏,不该干的事不该说的话,别说,别做,丢人都丢到家了,党的尊严和政府的形象都哪去了。按照他们的做法,都是党员了,同时中国绝大部分家庭都是低保户了,怎么实现“中国梦”,没事多学习学习总书记的“中国梦”,让他们这么整,都成“恶梦”了。还有在选拔村干的时候要注意提高点对文化水平的要求,不行让银行的专家们告诉他一亿元是多少,不是一百万更不是一千万,这种笑话可别再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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