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被庸医误诊身亡,谁来帮他讨回公道 庸医如此草菅人命,医院却为了自己的利益和害怕承担责任而昧着良心推卸责任,即使医院可能更改了病例,但事实却不容推脱。 为此,我想到了天涯,想到了天涯众多的具有热心和良心的极具正义的人们,于是我决定以在线关注和连载的方式把这个事情写出来,希望得到大家的关注和支持。 请你为这位孤独无助的儿子顶一顶此贴,以期得到更多人更广泛的关注,让舆论帮助他能为父亲死讨回应有的公道。、、 5月26日19时许,龚定国在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县一家名为张医生的诊所输液后几分钟病人就死亡了。在输液期间张医生离开了诊所,医生家人(无任何行医资格)在现场看守并拔取了针头。 病人家属赶到现场后惊讶的发现诊所竟然没有任何执业许可证件,同时也没有工商营业执照。在死者家属要求医生出示执业资格证书的时候,竟然也没有,只是拿出来了一个所谓的“上岗证”,就是竟然这样的一个“上岗证”也不是在诊所的地点,竟然这样的一个“上岗证”有效期也只是08年就已经过期了。死者家属提出无证非法行医的质疑后,卫生局工作人员一再向家属保证是有证行医,只是在到期年审,省厅已经审批了,下发了电子文件,所以当时也不能提供。第二天家属再次惊讶的发现卫生局提供了有效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的执行许可证(卫生局之前的说法是到期换证,原来的证件已于去年年底到期,近六个月了换证都没有完成,竟然在短短的半天之内就成功发证,不知道是卫生局工作效率高,还是效率低......)。同时在这样的卫生许可证上这个卫生站名为光丰卫生站16医疗点地址为大南街264号,同时卫生局在家属的要求下调阅了乡村医生注册信息,在全省的注册信息表格中发现张医生的登记地点是新华街518号,显然和执行资格证是不同的地点。如此的非法行医居然出现在卫生局的眼皮底下。 就是这样的无证游医在行医过程中发生了如下的事故。第一:在未经任何皮试的情况下,输了绝对应该做皮试的药物。第二:死者为多年的糖尿病人,医生用了500ml的5%的葡萄糖注射液。其三:在输液期间张医生离开了诊所,由其家人代为拔掉了输液针头。其四:病人发生不良反应后,由于医生不在现场没有进行任何的抢救,只是拨打了120,张医生也是在120到达抢救后才回到诊所。其五:病人输液拔了针头后手脚冰凉,多次测体温不成功,医生的家属居然有时间将针头销毁,并说针头在废弃箱内找不到了,有时间销毁针头而没有时间抢救,销毁是为了掩灭何种证据?其六:在封存的处方签上发现了“续用”二字,病人是第一次到诊所就诊,续用从何说起?不难判断是事后为了解释没有皮试的责任而添加的。 这样的游医之以能堂而皇之的在闹市经营,与当地卫生管理部门的不作为和监管不力是分不开的。我们发现,其一:经营现场没有任何证件,在日常的执法过程中应该不难发现,也不能监管,因为亮证经营是基本要求。其二:经营场所没有证件,却在家属提出质疑后半天就出示了,不清楚是作假还是包庇。其三:事故发生后不久,卫生局工作人员就来到了现场,但并没有提取任何的现场物证,也没有对医生进行任何的笔录和询问(在家属的一再要求下也没有,推脱说需要死者的儿子在现场)。但是死者的儿子在做完公安局笔录后回到诊所,卫生局的执法大队立即拿出了笔录文档提出进行询问笔录,称这是调查的程序。其四:对执法流程不清楚:事故现场家属一再要求告知处理流程,工作人员避而不谈;家属询问“续用”是什么意思,工作人员称不知;家属询问糖尿病人是否应该用葡萄糖,工作人员称无直接关联。家属要求调取证物,卫生局也未执行。其五:领导不重视,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死者家属第三天都未见到局领导,在告知会向上反映后局领导才出面。其六:执法部门不下定论、不表态或无能力判断:病人在过程中出现了手脚发冷、小便失禁、喉头水肿等典型的青霉素引起的过敏性休克,其死亡速度极快。当时病人根本不能起身,而应该平卧或者采用头低足高位,保暖,吸氧,立即给与盐酸肾上腺素?执法部门和诊所还说可能是家属没有扶稳造成的死亡,这样典型的情况卫生执法部门竟然无法定论,卫生执法部门究竟怎么了? 死者虽已退休,但每年的退休金有几万元,一直是家庭的经济支柱,还为家人购买了多份保险,也一直期望看着三岁的孙儿长大成人,觉得把孙子带大是最大的心愿,但他永远也不能达成这个心愿了。这个家庭也失去了他这个支柱,而这离他的生日仅有几天了。 惨死!!!希望上级机关能主持公道,让死者安息,给生者希望! 死者儿子电话13890583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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