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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湖南省检察院处长张健刺死丈夫却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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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4 19:4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3年4月20日上午12时许,长沙市芙蓉区王家湖路东来苑小区(湖南省检察院家属区),原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林业检察处处长张健因家庭琐事与丈夫发生争吵,张健冲进厨房拿起水果刀,将正在床上休息的丈夫刘伟东(宁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杀死。张健作为一名湖南政法系统的高级干部,又是检察官,却知法犯法!丧失人性!手段极其残忍,对省检系统的公信力、对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家属强烈要求公布真相、严惩凶手,还逝者一个公道!
    丧尽天良,毫无人性。弑夫后,悍妇张健第一个电话不是打120,不是打110,而是如何摆布杀人现场!如何掩盖弑夫真相!如何规避法律制裁!灭绝人性的张健第一时间居然想到的不是抢救生命,任由刘伟东的鲜血在床上流淌,导致120急救车赶到现场时,错过了宝贵的50多分钟的黄金抢救时间,无不令人痛心疾首!左邻右舍纷纷指责张健,再大的冤仇毕竟是夫妻一场,何至于一定要置人于死地呢?
二、阴险毒辣、虐夫泼妇。张健自恃曾在政法委工作过,又是领导的秘书,总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对丈夫颐指气使、肆意恶骂。对刘伟东的家人爱理不理、冷言冷语、百般挖苦、装腔作势。即便在刘伟东母亲病重期间,也不去探望,更谈不上尽孝道悉心照料,还置之不理一走了之出去旅游。
    三、飞扬跋扈、恬不知耻。张健在检察系统是出了名的人,对上阿谀奉承,媚态百出,对下盛气凌人、冷漠无情。因自恃有领导宠着、惯着,同事们虽然背后议论纷纷,但表面上也是让她三分,背地里都不跟她接触。背后有人议论纷纷,她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四、欺上瞒下、逍遥法外。案件发生后,张一案交由长沙市芙蓉区法院审理(开创了全国先河,之前故意杀人案都是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从来没有区一级法院审理的先例),因为区一级法院的审理判决年限最多不能超过15年,这样一来,张健最多也就是有期徒刑(不超过15年),更别说死刑和无期徒刑了(只有中级人民法院以上才有这个权限)。
    恳请全国各大媒体、律师和广大有良知的网友多多转发,伸出援助之手,给我儿讨回一个公道,坚决严惩凶手,决不能让凶手逍遥法外!

死不瞑目的逝者刘伟东的父亲:刘海聪
2013年7月4日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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