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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坐冤狱叔侄仍未领取赔偿 望政府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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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7 11:03: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张高平最近有点儿烦。“昨晚我一夜没睡,”坐在哥哥家的屋顶上,张高平一边说一边不停摸着刚长出寸许的头发,“哥哥嘴上没说,但他的脸色我看得出来。”

  2003年5月19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接报,当日上午10时许在杭州市西湖区留下镇留泗路东穆坞村路段水沟内发现一具女尸。经公安机关侦查,认定是当晚开车载货、受托搭载被害人的安徽省歙县张辉、张高平侄叔俩所为。

  2004年4月2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2004年10月1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分别改判张辉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张高平有期徒刑十五年。

  2013年3月20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浙江省乔司监狱对张辉、张高平一案依法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因涉及他人隐私)。3月26日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辉、张高平强奸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

  出狱后张高平一直吃住在哥哥家,12口人吃饭,只靠哥哥养几头猪,让他觉得“长久下去不是办法”。

  “所以我一直在找工作,但我一点特长没有,没人愿意要。”午饭过后,张高平就一直摆弄着手里那款时下流行的智能手机。有电话打进来,是朋友找他做生意,却被他拒绝了。“生意我一窍不通啊,最好政府能给安排一个工作。”张高平说。

  当地交管局已计划重新发给张高平和张辉驾照。张高平说,拿到驾照,就要出去找工作。

  对于近来被各方关注的冤假错案防范与赔偿机制问题,张高平和侄子张辉像是统一了口径,回答都是“按规定办,找律师解决”。

  张辉从地里干活儿回来,用冷水抹两把脸,坐在院子里,被太阳炙烤得两颊通红。对于现在的生活,张辉显然有更多的失落和不满,“现在出来,连个女朋友都找不到,人家(同龄人)的小孩都那么大了。”

  张辉本在2002年定了亲,入狱后婚事自然没了下文。“男人二、三十岁是最好的创业时期,到了四十几岁,就是守业的时候了。而我呢,还得从零开始,买包烟还要跟父亲要钱。”张辉用带了点儿西北音调的普通话说。

  张高平曾是村里“走在前头的人”。十年前他就换过好几部手机,跑运输能月入万元。那时他相信自己的生活肯定会比别人“好一点儿”。“我曾经跟老婆说,再开两年车,把房子盖起来,我们就去新疆、西藏旅游一趟,”回忆起十年前的计划和那次改变一生的出行,张高平说:“谁知道新疆是去了,却是坐牢去了。”

  在监狱里,张高平抓住一切机会,逢人就说“自己是被冤枉的”。

  一边等待一边申诉,张高平叔侄的申冤之路一直走到了2013年。

  “连我母亲去世也未能见一面。”说到家人十年来的生活,这位已年近花甲的倔强男人几度哽咽。“我在监狱里,死心塌地地申诉,但家里人承受的,是十年的担心、十年的牵挂和人们在背后十年的指指点点。”

  张高平叔侄至今没有领取220万元(每人110万余元)国家赔偿金。他们最初要求的国家赔偿加补偿等各项共计702万元,他们的律师仍在就赔偿问题与浙江省高院协商。

  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中央政法委近日出台首个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要求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要终身负责,并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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