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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18: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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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归还电脑后黄片还在
顾是一名医药销售经理,手下有8名员工,他跟朋友合租在前郭县的一套房子内,还没有结婚。
顾承认,最开始接受警方处理时,他有一种考虑是,“确实觉得这件事不光彩”。考虑到电脑内有大量公司资料,他从拘留所出来后,想从前郭县公安局那里要回电脑。最初当地警方不肯归还,称计算机是作案工具,已被没收。他咨询了当地一名律师,律师告诉他,这属于扣押取证,是需要返还的。
在他前往前郭县治安大队两次后,前郭县公安局最终答应归还。拿到电脑后,顾辽远发现作为“作案内容”的95部影片并未被删除。他担心再次被抓,随后对电脑进行了格式化,才把这些内容删了。
这次事发后,顾辽远感觉很丢人。他最终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是因为他的母亲为此病倒了。顾认为,自己根本没有复制,而只是下载观看,也未传播,因此前郭县公安局的处罚过于严重,显失公正、公平。
公安局的行政处罚被前郭县撤销后,警方的态度颇为暧昧。16日中午,前郭县公安局法制室通知他前去协商,但是到了之后见有记者在场,没有任何负责人与他协商,也没有人出面道歉,只是将3000元罚款退还给他,并没有对拘留15天和案情给出任何解释,前郭县公安局也无人接受采访。
昨日,顾辽远表示,当地警方后来找到他,前郭县公安局主管治安大队的副局长对他进行了道歉,所有事情都解释过了,有当地电视台录像,警方还赔偿了他几万块钱。他很满意,至于具体的金额,他表示警方要求保密。
尽管官方披露的信息称,办案民警已被停止执行职务,接受调查。但百度ID为“706298”的何舰,前晚又给顾辽远留言,“再进拘留所就应该是四进宫了,不过我相信人也有改好的时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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