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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 09: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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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多考0.1分,就会被算作601分了
学校:表示遗憾,但计算方法是多年老规矩
6月21日,黄先生接到省扬中的电话,让其带晓萌去报到,但前提是必须交3万元的择校费。孩子上学事大,尽管怀着满肚子的委屈和不平,黄先生还是到当地农行交了3万元。记者在其出具的发票上看到,收费项目名称为“公办高中招生择校生收费”。
“按照‘四舍五入’规定,要是我儿子多考0.1分就会被算作601分了,实际上为了这个0.1分,我们就多交3万元的择校费!”黄先生说,家中条件还算可以,如果要是条件差,交不出这3万元,孩子岂不就要被耽误了?事实上,黄先生认为更主要的还不是钱的问题,因为被录取的六人中有三个是儿子的同校同学,所以这件事情对儿子打击很大:“这么多天了,晓萌一直闷闷不乐,也不肯出门。因为在同一个学校,大家的分数都是知道的,自己考分明明超过了600分还要交3万元,人家不到600分的却一分钱不花进去了,小孩子实在想不通。”
在江苏省扬中高级中学,记者见到了副校长刘新春。他说,考生的信息都是招办提供给学校的,整个录取过程也都是招办在负责。“学校拿到手的分数都是整数的,我们看到的9个人都是600分。”他表示,对考出来的分数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是多年来的老规矩了,而对相同分数的考生依据语数外的总分进行排序,则是学校提出来的一个处理办法,得到了招办的批准。“这个标准也是我们按照高考模式来的。”而当刘副校长得知这两个政策“叠加”在一起、最终导致了黄先生的儿子落榜的事情后,从个人角度他表示很遗憾:“但规则不是学校定的,出现这种事情也没有办法。”
扬中市招办:不存在借机敛财
在扬中市招办,主持工作的招办副主任顾章华告诉记者,扬中市执行的招生政策,是按照镇江市下发政策实施的。此外,晓萌的事情他已知道,但“改不过来了”。“录取一定要保证公开公正”,但顾主任又说:“现在3万元算什么呢?任何事情,绝对的公平不存在”。不过,黄先生向记者展示了6月26日镇江本地晚报上的一则《(镇江)市区高中第一批录取分数线划定》文章,记者在文中看到:“据(镇江)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吴铁俊介绍,今年(镇江)市区中考统招分数线是根据统招计划和考生填报志愿情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的顺序确定的。遇到分数相同的情况,即使人数超过了原定计划,宁可牺牲掉部分择校计划,也多招统招生。比如,镇中和一中今年招收统招生的指标各为450人,但因为存在同分现象,最终两家学校招收统招生468、463人,均超出了计划指标。”
也就是说,当录取时出现分数相同情况时,学校应当全部录取这样的同分考生。那既然镇江市有这样的规定,扬中招办为什么不参照执行?顾主任表示,镇江的这一办法是在录取名单出来以后才出台的。
“四舍五入”惹的祸,分数高的反落榜,最后三万元买来入学资格。对此,黄先生质疑教育部门借机敛财。但面对这一说法,顾主任表示没有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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