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镀废水和酸雾、污泥、化学原料容器……双流黄甲金具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这些排放物、废弃物对周围环境安全造成了极大危害。
电镀废水和酸雾、污泥、化学原料容器……双流黄甲金具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这些排放物、废弃物对周围环境安全造成了极大危害。
□案件回放
阳奉阴违拒整改,几经较量难过关
据了解,双流黄甲金具厂建成于1992年3月,属于园区外老企业。目前,年度产镀锌钢管、角铁8000吨,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办理环评等相关环保手续。
5月3日,成都市和双流县环保部门在对双流县企业进行突击检查时,执法人员就发现了黄甲金具厂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厂子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废气收集装置,产生的酸雾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生产中涉及的危险废物既没有按规定设置统一堆放标识,也没有交由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此外,厂区内地面硬化效果差,跑冒、滴漏现象严重,酸液随处可见;酸液调节池容量较小,有酸液外排的迹象;厂区内污水没有全部进入污水处理站。
针对上述问题,成都市环保局督查组负责人立即要求双流县环保局对企业相关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同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指导双流县环保局依法严格处罚。
然而,在5月16日夜晚,当督查组对这家工厂再次进行突击检查时,却发现它并没有按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整改,而是依然照常生产。执法人员遂严肃指出其问题所在,要求企业立即开展整改工作。
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当5月18日,环境执法人员再次来到黄甲金具厂时,还是没有看见企业方面有任何整改表现。
直至5月21日,环境执法人员第4次到来,才终于看到厂方停止了生产,着手进行整改工作。
□终受处罚污染治理倒计时,严格执法不留情
据了解,黄甲金具厂从建厂到现在的20年中,无论其法人代表如何更换,企业生产管理人员都一直无视法律规定,逃避环保部门监管,拒不履行社会责任,污染治理工作一拖再拖。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这种做法极其恶劣,必须依法严惩。
针对电镀污泥堆场未按规定设立危险废物标识,以及将废弃油漆桶和废弃工业铬酸酐桶露天堆放,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违法行为,双流县环保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三条和第五十二条相关规定,决定就此进行立案查处。
此外,对于企业无酸雾吸收装置,直接向空气中排放酸雾的违法行为,县环保局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进行立案查处,并同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具体要求,企业在5月16日之前完成危险废物标识,以及废弃化工原料包装的规范堆放和污染防护设施的设立,并强调在6月1日前对电镀车间安装酸雾吸收处理装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