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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浦东新区农产品营销体系建设及农业会展补贴建议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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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6 01: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浦农委(2011)11号文件《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务农农民直补政策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的精神,我处会同区财政局农业处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2011年浦东新区农产品营销体系建设备案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申报2011年浦东新区农产品营销体系建设补贴的通知”,组织有关镇和农业园区切实做好备案和申报工作。经汇总、分类、审核,形成了2011年浦东新区农产品营销体系建设及农业会展补贴建议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年度区财政安排营销及农业会展补贴预算资金1000万元,全区共有17个镇和2个农业园区申报此项补贴,涉及农业企业和合作社82家,并提交了申报表和相关申报材料。区农委综合处委托区增收办对申报材料进行了汇总核实,经区农委综合处和区财政局农业处审核后形成了今年营销及农业会展补贴建议方案。本年度拟补贴金额为999.28万元,其中“专卖店”补贴为146.28万元,“农超对接”补贴为306万元,“后勤配送”补贴为427万元,“农业会展”补贴为120万元(含泰兴路展示中心补贴15万元)。
二、补贴标准
1、中心城区专卖店15平方米以上,年销售额达到80万元以上,地产农产品比例不低于80%,每家拟补贴实际支付的租金的50%,最高不超过5万元;
2、“农超对接”年销售额达到200万元以上,地产农产品比例不低于80%,每进一家超市补贴4.5万元;
3、“后勤配送”年销售额达到100万以上,地产农产品比例不低于80%,每对接一个渠道补贴3万元;
4、参加由市、区农委组织的国际会展,每家参展企业补贴5万元;参加由市、区农委组织的国家级农业会展,每家参展企业补贴3万元,获得金奖的参展单位奖励5万元;
5、申报单位累计补贴不超过50万元。
三、位于市区泰兴路398号的浦东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为市农委物业,免费交我区使用,现由上海天润生态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经营,每年房产税为16.82万元,按照先缴后补原则和今年专项预算安排的实际情况,拟补贴15万元。
以上建议方案,已提交农委主任办公会议审核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2年1月9日-15日,共7天。若无异议,按专项资金请款程序,由区财政拨付至有关镇、农业园区并转拨至相关农业企业、合作社。
联系人:张敬明 联系电话:68393136
附件:《2011年浦东新区农产品营销体系建设及农业会展补贴汇总考核表》

浦东新区农委综合处
2012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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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6 01: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公示好,有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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