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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2 11: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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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个可能:“同一个经销商在做”——有人赚两份钱,拿着同一套资源,既做加多宝又做广药王老吉。
该营销经理介绍说,很多便利店都是这样的情况。他还拍过一些照片,并提供了两张给新金融记者。经加多宝方面证实,那两张照片里的王老吉凉茶都是加多宝生产的。而其余没有照片的,就无法判断店内的王老吉究竟是不是如今的广药生产的。
让上述营销经理做出判断的还有一点是,从5月至今,曾有多人找他要过广药王老吉渠道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其中不乏加多宝的经销商——“有主动找去的”。
“虽然很多人都遇到过在餐厅点王老吉,服务员送来的却是加多宝。但我在一家餐厅要加多宝,拿来的却是广药王老吉,要加多宝,店家却拿不出。”该销售经理笑言。
同时,该销售经理也有所困惑。按照加多宝对渠道的掌控,发现“内鬼”是非常容易的,他们有很多张贴海报的人。除非,“经销商和业务员同时做”。
事实上,加多宝的经销商确切来说只是“配送员”。而加多宝的业务员却是加多宝的员工,包括促销员。“如果出问题,必然是经销商、业务员都出问题了。”上述销售经理分析道。
广药王老吉和加多宝商标战还在继续?
对广药集团(以下简称:“广药”)和加多宝集团(以下简称:“加多宝”)而言,早已不是昔日的合作关系。更糟的是,如今的他们正被各自的诉讼所累。今年5月的仲裁结果,不但没能成为“落点”,反而变成了诸多事件的“起点”。
7月1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王老吉”商标归广药。当天,加多宝召开媒体说明会,并公布了一份被广药喻为的“神秘协议”——加多宝方面声称,此协议是一份独立协议,与此前已被仲裁的两份协议没什么关系,重要的是,该协议曾在国家工商总局备案。
8月13日,加多宝再次召开媒体说明会,为了证明“神秘协议”的真实有效,甚至提供了今年7月9日经过公证的一份有关该协议的公证书。亮点在于,广药作为商标的备案义务人,于2003年6月30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备案。
新金融记者看到,根据协议,有关王老吉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生效日期是:2003年1月20日,终止日期为:2013年1月19日。重要的是,加多宝已依据此协议申请仲裁,并被受理。
然而,这份被加多宝“重磅推出”的协议却被广药方面以“多处涂改并相互矛盾,涉嫌造假”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编辑:禾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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