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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网讯 两次半夜抢劫司机,外逃后出家当和尚,悔过16年终自首。8月27日,大江网记者获悉,日前,江西省上饶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据了解,1995年5月17日凌晨,被告人郑某某与同案人郑某等五人携带刀、铁棍等凶器,来到上分公路茶亭路段尹家路口的树林里伺机抢劫。当日凌晨2时许,郑某某等人乘一司机停车后解手之机,上前围住司机和乘员并进行殴打、搜身,抢得现金4800元和手表一块。
十一天后的凌晨,郑某某五人又在该路段拦下一辆汽车,打破车窗玻璃,将司机拖下车搜身,抢走一张竹凉席。案发后,郑某某外逃至福建省顺昌县一寺庙出家当和尚,经过16年的悔过,于2011年12月10日到上饶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记者 朱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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