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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原呼玛县长王开明是公仆还是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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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9 22:2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社会新闻社讯:(艾森网 www.isen.cc 首席记者 张寒 李卫东)再次见到孙殿义和王庆成的时候,已经是2013年的三月份了。
哈尔滨,依然飘落漫天大雪。春风料峭,寒气袭人。
他们依旧在挎包里装着那一沓沓上访材料,依旧不变的是满脸的无奈。
王庆成点燃一支烟,失落地坐在我的对面,叹口气说,五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自2012年9月25日上午递交呼玛县政府至今,仍然没有任何音讯。
自2005年至今八年来,孙殿义和王庆成一起就代表37名职工,一直实名反映现任漠河县委书记,原呼玛县人民政府县长王开明的贪腐问题。就此他们给黑龙江省纪委和大兴安岭地区纪委写了无数封信。甚至直接到两级纪委当面反映情况无数次,但两级纪委均没有任何反馈。相反,王开明的职位却从呼玛县县长升任了漠河县委书记!在群众的一片上告声中,高官得坐。
孙殿义说,只有一次,2011年,黑龙江省委巡视组到大兴安岭呼玛县巡视工作,接到大量群众反映王开明的问题。巡视组当即开会认为,案情重大,决定上报省委,并由副组长蒋学清正式通知了上访的群众。可第二天,副组长蒋学清又把他们叫去,告知经研究不上报省委了,交大兴安岭地区纪委处理。一夜间,不知何方神圣如此神通广大,竟能使厅局级的巡视员封口。交给大兴安岭纪委处理很显然这个举报就将不了了之了。王庆成他们感到十分气愤,开始了一走八年的上访之路。他们坚信一条,共产党一定会有说理的地方。
八年来,王开明为所欲为,公开谋私,已经到了无所顾忌的地步,所作所为都是秃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可是一次次的上访,一次次的失望,行署纪委的不作为,不监督已演变成了一种纵容!使王开明滥用权力的胆子越来越大,越来越明目张胆,在他心里,金钱是可以摆平一切的。
1992年呼玛县决定,在宽河水电站基础上扩建呼玛县团结水电站,历时十年,向建设银行贷款1.96亿元。2003年6月建成并发电。后根据国家政策,建设银行将该贷款债权转让给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到2005年10月9日,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对团结水电站工程建设指挥部拥有的债权共计19344.43万元人民币。
2005年10月信达资产办事处拟对呼玛团结水电站工程建设指挥部债权进行处置,并挂牌发布了处置公告。
在这期间,王开明以呼玛县政府的名义欲将上述债权回购。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依据国家扶持地方经济政策,经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总公司批准,同意呼玛县政府回购呼玛县团结水电站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全部债权。
2005年12月31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总公司与呼玛县政府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同意呼玛县人民政府以1000万元,将全部19344.43万元债权回购,至此,呼玛县团结水电站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全部债权债务一笔勾销。
2006年2月27日,原呼玛县长王开明暗箱操作,与刚刚成立仅一个半月的黑龙江省信昌地质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呼玛县团结水电站整体转让协议》,将国家近两亿元的国有资产以1000万元的价格处理给一个以“孟庆儒、龚艳华、李雪平”名义注册的“黑龙江省信昌地质科技有限公司”,在工商注册资料中,记者看到,这家民营有限公司,孟庆儒和龚艳华实为夫妻关系,是名符其实的“夫妻店”。
到2005年国家投资近两亿元的团结水电站,市值已超5亿元。
孙殿义气愤地说,最可笑可气的是,孟庆儒钱不够,王开明指使县财政局借给孟260万元,用本县的钱,买本县的国有资产。别人买儿子,亲爹还垫钱。并美其名曰招商引资,交易黑幕昭然若揭!
早在2005年10月下旬,王开明就与孟庆儒在哈尔滨密谋购买团结水电站事宜,2005年11月21日,孟庆儒、龚艳华、李雪平三人在哈尔滨南岗区人和街112号217室注册成立了黑龙江省信昌地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码为2301032073494(1-1)。
2006年2月27日,时任呼玛县长的王开明与黑龙江省信昌地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呼玛团结水电站整体转让协议。将国家投资数亿元、年产值数百万元的水电站仅以1000万元就卖给了这家神秘的公司。国有土地出让金由呼玛县政府承担,水电站区域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拱手相送。
而黑龙江省信昌地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呼玛县垫付260万元接手水电站后,仅以水电站部分厂房及输变电设备就估价2000万元,注册了新的水电公司——黑龙江省宽河桃园峰水电站有限公司,原团结水电站资产的真正价值由此可见一斑。
在随后,该公司仅追加投资不到500万元,架完11万伏68公里高压线路外加电站到三卡乡、北疆乡等村屯的老线路,以392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大兴安岭林管局电网,仅此一项,这家神秘的黑龙江省信昌地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就赚了国家两千多万元。
2007年王开明又利用国家支援农村村村通公路的专项资金,在给呼玛县三卡乡宽河村修公路的同时,将6米宽路面又延长3.5公里,把公路一直修到水电站的水库的大坝上,并且又为这家神秘的黑龙江省信昌地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修了230米的挡浪墙,这些,都是国家买的单。
2001年2月25日王开明在担任团结水电站尾期工程总指挥时,与大兴安岭德胜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尾水渠开挖合同,合同中约定,“工程实行总造价承包,工程总造价105万元,工程造价一次性包死,除了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不作调整。施工方尽早开工,工程开工后要求一个月内完成。”可是在工程完工后的第二年,也就是在2003年6月7日,王开明又与大兴安岭德胜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中约定:新增工程造价5382111.10元,实际工程总造价6432111.10元(含原合同造价105万元)。在这份两年后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中,记者看到这样的一段文字描述“由于本工程时间紧施工难度大经双方协商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算”。此时,该工程早在2001年就已经完工。两年后出现的补充合同却出现“工程时间紧施工难度大”的滑稽词句。
王开明还以呼玛县宽河金矿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为由,依据黑财建(2008)6号文件,由呼玛县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联合编制“呼财联(2008)19号文件”向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申请资金1893.4万元,原县长王开明分三次将这笔资金直接转到了黑龙江省信昌地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第一笔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宽河金矿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的名义转出600多万。
2009年4月30日,呼玛县国土资源局与黑龙江省信昌地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龚艳华、李雪平签订了一分项目施工合同书,转走资金6124866.67元。这笔资金该公司只是用在了电站尾水渠两旁整平地面上,修了一条电站办公室到电站库区的沙石路。
记者调查得知,大兴安岭地区行署经济委员会大经发(2008)72号文件《关于宽河金矿产权转让的批复》显示,宽河金矿本身应为私人经营的金矿,法人代表为张志良。
第二笔是以呼玛县北宽河砂金过采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的名义转出400多万。
2007年5月10日,呼玛县国土资源局与黑龙江省信昌地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龚艳华签订施工合同,转走资金4442576元,北宽河砂金过采区域,位置在水电站水库的上游,黑龙江省信昌地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也是把这笔资金变相用在了自己的水电站的河道疏通上。
2007年5月20日,呼玛县国土资源局与黑龙江省信昌地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龚艳华再次签订施工合同,再次以呼玛县北宽河砂金过采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的名义转出1756445.83元。
至此,上述三笔共12323888.50元全部落入黑龙江省信昌地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账户和腰包。
孙殿义还反映,2010年6月29日14时50分,呼玛县呼玛镇遭受龙卷风灾害,呼玛县人民政府向国家申请救灾款3680万元,政府只是给几家受灾特别严重的几户发放了500元的救灾款,剩余款项全部被原县长王开明套取挪用。
在长长的举报材料里,实名举报人孙殿义和王庆成还列举了呼玛县原县长王开明大量以权谋私的事实。
王开明将呼玛县仅有的两万亩野生蓝莓基地以招商引资的名义无偿地包给了他的亲哥哥王开平和他姐姐的女婿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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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9 22:43:42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年6月16日,呼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理顺与假冒黑河客商的王开明姐姐的女婿王波,签订万亩蓝莓基地建设协议书,将三卡林场、十二站林场、嘎鲁河林场辖区的1万亩蓝莓划给其无偿使用。
2010年8月8日,呼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周勇与王开平签订野生蓝莓基地建设项目协议书,将呼玛县十二站的1万亩蓝莓划给冒充沈阳客商的王开平。
王开明在任呼玛县长期间,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私利一览表:
1、王开明姐姐
王开明以55万元的的廉价,将呼玛县生资商店及苹果窖和库存近40万元的商品处理给其亲姐姐。据调查,生资商店在以前的经营中在银行有30万贷款,是呼玛县财政局担的保,王开明的姐姐只交了25万元,就把生资商店弄到了手。
2、王开明的父亲
王开明以25万元的廉价,将呼玛县黄金公司供应站2000平米的建筑及50万元的库存物资,卖给了他的父亲。拆迁时该处房产获拆迁补偿款140多万元。
3、王开明的岳父
王开明在2003年当副县长时,以15万元的价格,将呼玛县果酒厂卖给其岳父高继学,当年套取国家扶持中小企业资金30万元。
4、王开明哥哥的内弟
王开明以55万元的廉价,将呼玛县军粮商店三层楼房加所有平房全部卖给了他哥哥的内弟徐桂滨,曾有人出价108万元。
5、王开明的外甥女婿
在王开明权利的庇护下,其外甥女婿王波不仅无偿地获取了1万亩蓝莓基地建设项目,还获得呼玛县外事办投资的200万元,来做坤美源整体建设。
6、王开明哥哥的亲家
王开明以55万元的廉价,将呼玛县广播电视局近3000平米的大院及楼房卖给了他哥哥的亲家朱晓军。
呼玛县红光村、河口村的新农村泥草房改造工程,全部承包给他哥哥的小舅子徐桂滨,徐桂滨在施工中一味追求利益,偷工减料,三分之一的村民搬进新盖的房子,仅住了不到一年墙体就七裂八瓣,三分之二的村民宁可住自己的老房,也不来住新房。有近一半70余户的房屋空置至今。
采访就要结束的时候,孙殿义和王庆成坐在我对面的沙发上,八年的上访奔波,使他们看上去有些疲惫,但从他们坚定的目光里,我自己都备受感动和鼓舞。孙殿义说,现在有很多人出面调解,包括王开明也主动发短信要求和他见面谈谈,让他不要再上访了,不要再折腾了,他说从自己内心来讲,咽不下这口气,一个国家的公务员,一个本应该是人民公仆的人,却明目张胆地做着这些损害人民利益的事,损公肥私,巧取豪夺。
他说,他不相信党和国家真的就没人管这样的干部。他说,我不是为我自己,我是为那些团结水电站职工的利益,是为了国家的利益。
说这些话时,他的声音不大但却非常坚定,每一个字都砰砰地撞击我的心。一个普普通通的近60岁的老工人,八年来,因为国家的利益受到侵害,从呼玛县委县政府到大兴安岭地区行署纪检部门,再到省纪检委,多次逐级实名上门举报无人受理,因为上访过着提心吊胆背井离乡的生活,有家不能回,有家不敢回。
王庆成说,在呼玛得罪了王开明就等于噩梦开始了。
他和王开明的结怨应该从索要呼玛县财政局工程欠款开始的。
王庆成于2004年承建了呼玛县财政局综合楼建设项目,预算为1600多万,当时呼玛财政没钱只出资550万,其余的约定好由王庆成垫付建设,楼房建好验收两年后不给结算,王庆成多次索要无门,开始起诉,惹怒了王开明。
因呼玛县市政局、民政局欠工程款40多万四年不给,王庆成多次上访找县信访局、行署信访局和行署信访局驻京办事处,都无人过问,王庆成就上访到国务院信访局。
2009年3月7日,呼玛县公安局长张洛芳带了20多名警察进京,抓捕王庆成。手铐脚镣重械押解,没有办任何手续、没定任何罪名将其投入北京海淀区看守所两天两夜。又在七名警员押解下,手铐脚镣全副武装的王庆成被投入大兴安岭地区松岭看守所,先被以妨害作证罪刑事拘留。一个月后的4月7日,呼玛县公安局通知王庆成家属“王庆成因涉嫌诈骗”被执行逮捕。
2009年6月4日呼玛县公安局撤销“王庆成涉嫌诽谤罪名”,称“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后又编造其偷税罪和诈骗罪罪名继续羁押。
2010年,呼玛县法院判王庆成偷税罪不成立。最终,逼迫时任副镇长的贺华假证王庆成与其共同虚增工程土方量诈骗19620元人民币为由,做出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的刑事裁定。而此时,那笔所欠王庆成的工程款尚未结算。
王庆成至今提及此事仍然心有余悸。他深吸了一口气,摇了摇头不愿意再多讲。
王庆成本身没有多大的文化,但八年的上访生活已经让他有了很大的进步。他熟练地在记者的办公桌上用电脑查阅资料,修改上访材料,调阅影像视频,翻检图片俨然一个电脑通。
雪停了,爬出云层的阳光洒满办公室。温暖的气息渐渐弥漫开来,打在他们二人的身上和脸上。十八大后,这两个在上访的路上为告倒同一个官员而结识的伙伴,尽管他们年龄不同、阅历不同、思维不同,但他们的精神是相同的,那就是更加坚定信心,不管今后会有多大的阻力,都将竭尽全力打倒这个“天高帝远”的老虎,因为,这在他们看来,这不仅仅是关乎他们自己利益的事,更是关乎于国家利益的事。


关于本网发布涉原呼玛县长王开明稿件的声明




关于本网发布涉原呼玛县长王开明稿件的声明

连日来,中国社会新闻社官方网站首家曝光的《原呼玛县长王开明是公仆还是老虎?》的稿件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影响,人民网、中广网、新民网、法制网、新浪网黑龙江频道、凤凰网河南频道、黑龙江龙视新闻频道等几十家传媒网络都相继转发和部分引用了上访人上传于天涯的相关爆料,广大网友纷纷跟帖,评论不断。
随后,黑龙江龙视新闻频道发表声明称:“有关网站和媒体发表的关于大兴安岭地区原呼玛县县长,现任漠河县县委书记王开明的相关言论,并无此事。新闻频道《龙视直播间》节目系不当引用,未有权威部门依据。如对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深表歉意。”
我社郑重声明,关于此爆料的调查我社和当事人已有两年接触,并多次派记者亲赴呼玛县调查取证,掌握有全部相关证人证据材料,并已于4月8日向黑龙江省委书记王宪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陆昊、黑龙江省纪委书记黄建盛、大兴安岭地区地委书记肖建春以特快专递形式呈报相关情况。我社将继续与爆料人一起实名逐级向上级部门反映相关情况,并将派人陪同上访人到中纪委反映情况。
如当事人对中国社会新闻社及爆料人报道和反映的情况存有异议,我们和当事人一道郑重承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中国社会新闻社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社评:从4.11-新闻事件发展看黑龙江政治环境

社评:(首席评论员张小波)2013年4月11日,黑龙江省大雪倾城,哈尔滨更是雪花漫天。就在这一天,有两条重大新闻吸引了全黑龙江人的目光。上午9时,在新浪首页龙江新闻上,第一条是陆昊任黑龙江省长,他45岁的年龄在全国62位省部级领导中最年轻;第二条是“黑龙江原呼玛县长王开明被曝以权谋私敛财数亿元”。王开明现任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县委书记。
“王开明敛财数亿”的新闻刊出后。立即登上了当日热点的头条、阅读排行的头条、评论排行的头条,并以一天内过万条评论数量,远远盖过了陆昊任黑龙江省长新闻的风头。
黑龙江卫视龙广新闻台在一天之内,以字幕的形式滚动播出着这两条新闻,这两条新闻,尤其是县长敛财数亿的新闻,伴随着飘飞的雪花,在全省人民中引起了轰动。
可是,到了4月11日下午8时许,龙视新闻台的下方字幕又播出了一条更令人震撼的致歉声明:本台引用的“黑龙江原呼玛县长王开明以权谋私敛财数亿”并无此事,向当事人致歉。
在一天之内,一个省级电视台播出同一条新闻出尔反尔,白天连续滚动播出,毫无质疑,几小时后又“并无此事”。
在几小时内,谁有能力让省电视台停止播出,并立即致歉?
在几小时内,黑龙江省电视台怎样从有此事到“并无此事”,经过了怎样的调查、探寻?这样比当天雪天变化还快的阴阳脸,让观众怎样评价新闻媒体的责任性和真实性呢?再者,播都播了,又是引用,何必急于结论并道歉呢?看来疑似有很大压力!
“王开明敛财数亿”这条新闻,在新浪网龙江新闻停留24小时后也被屏蔽,在评论排行和阅读排行上开始还能看到,后来又只有题目不能点开,点击后会出现返回新浪首页字样。
很多网民都有疑问:是谁有能力在这样的短的时间内,让电视台,新浪网集体统一行动,道歉的道歉,屏蔽的屏蔽?
这个人或团体在黑龙江有多大的财产,多高的官职?多大的社会活动能量?龙视新闻台和新浪网可以站出来讲一下这4.11新闻背后的新闻吗?
按照常理,这样的新闻播出后,出于对观众对网民负责任,对当事人负责任的态度,应该由有关部门如黑龙江省的纪委、监察部门发声,做出调查表示。如当事人贪腐应受惩处,清廉则给予表彰,有人诽谤诬告也不能姑息。还事件以真相,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正义感。弘扬正能量。
但黑龙江没有这样做。
现在在网络上,输入“呼玛原县长王开明”字样,还有他的许多负面消息,而且看时间已经持续了好几年。是真是假,是揭腐还是诬告,黑龙江有关部门应该给出权威结论。否则,负面消息不断,也影响黑龙江的形象。
4.11新闻事件,能否有一个最终真相大白的权威发布,是有此事还是如省电视台新闻所说“并无此事”,无法预期;
但有一点很清晰:黑龙江省换了新领导,政治环境可能会有变化,可以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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