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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上网“开班授课” 教人自制冰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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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上网“开班授课” 教人自制冰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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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he
ren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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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 09: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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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校的学生阿宏显然曲解了“学以致用”的意思。他凭借所学的化学知识,竟然在网上教人自制冰毒。近日,他因此被同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
第一次尝试自制冰毒时,阿宏才18岁。凭借在一所化工学校所学的知识和网上资料,阿宏从五金店和化工店买来甲苯、丙酮等化学试剂,在位于西柯镇浦头村的住宅内开始了“实验”。经过1年多“摸索”,阿宏先后成功配制出3瓶共2升含有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成分的溶液。
阿宏不仅“学以致用”,还萌生了靠“教学”赚钱的念头。去年5月到8月间,阿宏在网上发布消息称自己会制作冰毒,通过QQ联系,他先后向4名网友传授了制毒的秘诀,共获利1万余元。
去年9月,阿宏因吸食冰毒被警方抓获。好在其及时向警方交代了制毒及向他人传授制毒方法的罪行,被认定为有自首情节,可以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
近日,同安区法院认为阿宏的行为构成制造毒品罪,同时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依法数罪并罚,决定对阿宏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法官提醒,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年轻人好奇、好学,但千万不要在毒品方面以身试法,否则将追悔莫及。(海峡导报 记者 陈捷 实习生 缪立芳 赵倩 通讯员 林雯 李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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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吗?我最讨厌要回复才能看的贴,可是又忍不住好奇去回复!你还讨厌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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