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迟玉虎-为牟暴利去买官 黥吞巨款激民怨 为牟暴利去买官 黥吞巨款激民怨
暴力行凶造惨案 数千黎民盼青天
----关于对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翠屏山办事处乔家湖村支部书记迟玉虎等人贪腐、暴力等违法犯罪问题的血泪控诉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们是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翠屏山办事处乔家湖村村民,我村支书迟玉虎任村支书期间长期贪污腐化、以权谋私,勾结黑道、强取豪夺,屡屡制造冤案,其罪恶累累。现就违法犯罪问题向您反映如下:
一、大肆行贿去买官 不择手段来揽权
1、原乔家湖村书记张传富在担任村支书期间大肆吃喝,其中欠私人饭店张传建十几万元吃喝款未付,迟玉虎想当我村支书,为了得到张传富的支持,送钱给张传富,把欠私人饭店张传建十几万元吃喝款还了,此乃是公然行贿买官行为,在我村是妇孺皆知。
2、迟玉虎买通张传富之后,原乔家湖村书记张传富为了让迟玉虎当上书记,于2005年11月份伙同其姘头贾**(时任村财务出纳)到村每一个党员家亲自做工作,要求支持迟玉虎当村支书。
3、2005年12月份,迟玉虎又通过原乔家湖村书记张传富,用了15万元由张传富出面请托时任翠屏山办事处书记叶**做工作,从而顺利当上了村支书。
二、挪用公款牟暴利,以权谋私把民欺.
1、2008年春天,在迟玉虎未召开村民大会情况下,擅自挪用村民土地补偿款840万元购买南新世纪装饰城门面房作为投资(有多名党员知情可作证)。
2、2007年9月,村支书迟玉虎克扣并挪用我村民小组土地补偿款1 000万元,注册“徐州市京通房产投资公司”,工商登记档案材料显示其中村委会出资950万元,村书记迟玉虎个人出资50万元,但是迟玉虎本人分文未出,注册资金1000万元全是挪用来的村民土地补偿款,此项迟玉虎构成虚假出资罪(可查工商档案)。
3、2009年7月30日,我村属集体企业徐州市乔家湖屠宰厂原承包人张传敏,在承包期间有60万元债务未偿还,合同到期后,迟玉虎同现在承包人乔玉华串通,抬高承包金数额,使张传敏未能继续承包。因为是以徐州市乔家湖屠宰厂名义欠的60万元工程款,云龙法院找现任承包人乔玉华偿还,乔玉华不还,迟玉虎擅自做主于2009年7月30日上午出具保证书(详见保证书),如乔玉华在10月1 0日前不还,由村委会担保并偿还。2009年10月1 3日上午,迟玉虎、张庆建带空白村委会转账支票,擅自挪用公款代乔玉华偿还53.8万元债务,将村委会账上5 3.8万元在云龙法院财务科填上交给法院,法院出据收据为乔家湖村委会(乔家湖屠宰厂)案款交给村会计张庆建记账。收据复印件在执行局田锋法官案卷里存档。
4、原村支书张传富当书记时,由于村经济困难,基本上无收入,为了吃喝玩乐,于2003—2005年许以高息(年息20‰利率)向村民乔万华借款用于吃喝,至2005年张传富退休时都未还上,后将村水泥厂场地20多亩以50000元价格抵给乔万华。乔万华在场地上开山放炮扩大面积,场地增力口了五亩多。2006年春天被徐州市林牧渔业局以破坏山林罚款37000元,该款又是迟玉虎挪用村民集体公款代为支付的。
迟玉虎这些挪用村民集体公款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村民的合法利益。
综上所述,迟玉虎自2005年至今担任村支书期间目无国法党纪,贪污腐化、挪用公款、以权谋私、强取豪夺、勾结黑道、欺压百姓,屡造惨案,其罪恶累累罄竹难书,为此强烈要求有关部门对其犯罪行为从严查处以维护国家法律尊严。恳请青天早日为民做主!!!
控诉人: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翠屏山办事处乔家湖村村民泣血控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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