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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有高考录取指标 九江男子诈骗学生家长10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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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4 12:0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 张雪华 首席记者程呈报道:“我有一个团队,专门为高考分数不够的学生录取大学。”这样的谎言让少数家长病急乱投医。近日,九江市中院维持浔阳区法院一审判决,对这起诈骗案进行了终审判决,判处被告人陈华桂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谎称有高考录取指标骗钱
  2010年以来,男子陈华桂对外谎称自己是南昌大学共青分院的一名美术教师,手里有高考录取指标,还有一个团队专门从事“为高考分数不够的学生录取大学”的行当。2011年4月,陈华桂受张某的请托,答应帮朋友王某的孩子在高考分数不够的情况下录入指定的大学。当月,陈华桂便收到王某汇至其账户的8万元。
  2011年7月13日,陈华桂又在张某的介绍下,面见了另一名家长童某。童某向陈华桂的账户上汇入4.7万元,陈华桂将其中的1万元给张某做“辛苦费”。陈华桂分别对王某和童某写下收据和收条,承诺如事未办成将如数退款。
  然而,8月下旬,事情一直看不到结果,王某、童某要求退款,但陈华桂一直以“自己在外地办事”为由推脱躲避。
  “能人”获刑四年七个月
  因一直见不到陈华桂,王某和童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其间,张某将陈华桂付的1万元“辛苦费”退还给了童某。
  庭审中,陈华桂表示自己并不是“行骗”,“确实通过电话信息找了他人办理此事”,并汇了1.2万元经费给对方,但对方一直没有消息,余款都用于寻找对方的行踪上了。
  九江市中院终审认为,陈华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隐瞒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合法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维持九江浔阳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判处陈华桂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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